七个女神姐姐秦枫沈若冰

第3074章(1/1)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3074章

轰隆!

又是一道雷电落下,威力之强超越了第一道,南宫璇手中魔剑出现,陡然暴刺而出,顿时一道无匹剑光携带无法形容的恐怖威势,击穿雷电,落入到那雷云之中。

无声的波动从天际传来,凝聚的乌云犹如烧开的水一般,疯狂的翻动,然后缓缓消散。

拓跋霆吃了一惊,一般来说,渡劫巅峰要经历九道雷劫,而这才是第二道,南宫璇居然一剑将雷云给打散了,这实力超过了他的预料。

当初他渡雷劫时,可没有这样轻松。

“越强越好!”

北冥苍喃喃自语,眼中有着精光闪烁,南宫璇的表现也出乎他的意料,恐怕现在的南宫璇已经拥有和半步地仙一战之力。秦枫盯着空中那道身影,心情也十分激动,七姐终于出来了还这么强,太好了。

刚才那一剑的气息让他都感受到心悸。

空中,雷云消散,那令人心悸的毁灭气息也逐渐散去。

南宫璇悬浮空中,脸上的魔纹异常明显,一股无法形容的强大气势从她身上散发而出。

她手中的魔剑,此时那【玄】字竟是在缓缓蠕动变化,最终形成了更复杂的【璇】字。

从现在起这魔剑才真正是她的本命兵器,随后魔剑化为一道光点刻印在了南宫璇的掌心中,只需她意念一动,手中随时都会有剑出现。

她看了一眼下方的天剑阁弟子,当看到秦枫时,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只要完成了任务,她就可以一直和秦枫在一起了。

她很清楚,达到了渡劫巅峰,放在以前,算是这世上的最巅峰的战力了要想再进一层,不仅仅是勤修苦练那么简单,还需要机缘。

南宫璇觉得差不多了,自己为了追求至强,离开秦枫那么久也该回去了,天剑阁虽然好,她也很有归属感,但终归比不上秦枫和其他姐姐们。

众弟子见到南宫璇脸上露出笑容,一时间都有些痴了,说实话他们很少看到圣女,更别说见到南宫璇笑了。

这一刻只觉得这世上最美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南宫璇的美丽。

在这一笑之下,只觉得世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秦枫也看得有些发呆,七姐真美啊,可这样的美丽居然有人想要摧毁,真是该死!

想到这里,秦枫的心里便一片森寒,杀机升腾,得尽快告诉七姐这个消息,然后逃离天剑阁。

“今日圣女突破,大喜,当贺!”拓跋霆的声音在所有弟子耳中响起。

“恭喜圣女突破!”

一众弟子嘶吼起来,声音中是激动,他们都或多或少知道魔剑的传说,天剑阁说不定将会成为第一个仙界宗门,当然激动。

不多时,南宫璇从禁地飞来,落在了拓跋霆面前,开口道:“师尊,我既已突破,关于仙途的事情,也可以进行了。”

她也急于完成这任务,当然也想看看仙界空间到底是什么样,之前渡雷劫时,她能感受到一股很弱的牵引力,那恐怕就是仙界空间的力量,想要牵引她飞升上去。

只是这力道太弱,不足以在她体内生出仙位,只是持续了一会便消失不见。

因此南宫璇对仙界空间也很好奇。

“不急,你才刚突破,先稳定一下修为,我会和太上长老探查出一条距离仙界空间最近的仙途,到时候你再破之,现在你先好好休息一下。”

拓跋霆开口笑道。

北冥苍脸上也有笑意,“圣女刻苦修炼,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便突破到了渡劫巅峰,这等速度整个玄冥皇庭无人可及,当真是天纵奇才,我天剑阁有这样的天骄,当真是宗门幸事。

弄潮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为奴三年后,整个侯府跪求我原谅
为奴三年后,整个侯府跪求我原谅
乔念做了侯府十五年的掌上明珠,却在那日突然被告知自己只是个假千金。从此,疼爱她的爹娘成了林鸢的,宠溺她的阿兄为了林鸢亲手将她推下小楼,就连她的未婚夫,那位封狼居胥的萧将军都选择站在了林鸢的身边。为了林
莫小弃
死后才知,我的夫君早就不在了
死后才知,我的夫君早就不在了
重生归来,她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那个令人惊愕的节点——大婚后的第二天。眼前,那个身着耀眼大红喜服的家伙,名义上是她的夫君,可实际上,她本该与另一个人共结连理,而那位真命天子早在三月前就已离世。他家里居然
佚名
追夫火葬场,绝色老婆后悔了
追夫火葬场,绝色老婆后悔了
为了爱人,入狱三年,出狱后,却被律师送来一纸离婚协议。原因,竟然仅仅是因为我太平庸,已经配不上高高在上的你。那当你看到高不可攀的我之后,会忏悔,会哭吗?
风云滚滚
被贵妃配给太监当对食后
被贵妃配给太监当对食后
上一世,她是皇贵妃身边的心腹大宫女。她陪着主子从冷宫里的罪妇温答应,步步筹谋,饱受磋磨,终于熬成了温贵妃。本以为多年的情分,盼望主子能放她体面出宫与家人团聚,没想到会屠她满门,灌她媚药,将她送到变态太
沙子
被校花分手后,我直接演唱会封神
被校花分手后,我直接演唱会封神
他一朝穿越,落入平行蓝星,意外现身演唱会现场,面对校花称一个人的豪言,他淡然一笑。幸运触发神秘系统,一曲《青花》挥别过往,与校花情缘一刀两断,正式踏入歌坛!紧接着,《奢香夫人》响彻乌蒙大草原,变身地标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