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命圣兽战魂

第671章 起源世界树!!!(1/3)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671章 起源世界树!!!

繁星池的星源,每个都比人头还大。

到今日,李天命已经将超过两百的星源,熔炼进身体筋骨、血肉、五脏六腑和皮肤之中。

这些星源光是堆积在一起,都能挤满一间大房屋,这么大的体积熔炼入体,让他的湛星古神体无比强韧、刚硬。

莫说是圣兽兵,就是普通的劫器,很可能都无法穿透他的皮肤。

血肉之躯的提升,甚至带来了力量、速度、灵活和防御等方面的全面提升!

“两百星源的湛星古神体,加上五百天劫剑气的天劫剑体,我如今就算不使用圣元,也很强了。”

血肉之躯乃是人的根本,这方面的提升带来的改变更大,星源的熔炼汇聚,让他五脏六腑、筋骨血肉,星光游转,恍若星海。

如此一来,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都提升了不少!

“轩辕宇珩修炼有‘金銮龙人体’,再有三百多的星源。不过,光论肉身强度,他估计和我差不多。我还多了天劫剑气。”

这方面,轩辕宇珩已经是天元宗顶级。

“这样的肉身强度,是否能让我,潜入天元鼎底部?”

他已经沉入了灵灾的海洋之中,穿过火焰、雷霆、寒冰、风暴等灵灾的海洋,不断深入。

曾经让他难受的劫纹灵灾,对如今拥有湛星古神体的他来说,毫无影响。

灵灾种类很多,有些甚至含有剧毒,可就算是毒雾,基本上都无法入侵他的湛星古神体。

仔细一看,便可发现他的皮肤,有点类似蓝荒的无极星龙图。

连那天劫剑气,甚至都融入了他的长发之中,随时都能飚射出来,穿透对手。

如果是火焰、雷霆等四种属性的劫纹灵灾,哪怕是天劫剑气灵灾,因为星源的关系,对他的杀伤力,已经低得惊人。

“熔炼星源,修炼湛星古神体,能让我增加吸收天劫剑气的速度。”

这两大炼体战诀,相辅相成,只会越来越强!

这一切,都是李天命今日,想让小四出生的信心!

而这一刻,他看到了——

穿过劫纹灵灾的肆虐,沉到天元鼎的最底部,一片‘绿洲’出现在眼前。

那是拥有四条劫纹的灵灾,名为‘生命木灵’。

别看这东西绿油油的,显得生机盎然的样子,其实它专门擅长吸收血肉精华,但凡是活物进去,都要被掠夺生机,吸成干尸!

这是李天命今日才进来的原因,没做好足够的准备,根本撑不住。

“做好准备了吗?”李天命面带微笑,看着手中的小彩蛋问。

小彩蛋嗯嗯点头。

“那,拼了啊?”

小彩蛋脱手,撞在了他的脑门上,似乎在埋怨它婆婆妈妈。

“哈哈!”

“上吧,这里是天元鼎底部,人迹罕至,你正好可以偷偷孵化。”

他深呼吸了一下,拿着小彩蛋,直接冲了下去。

“我们这算是偷窃‘生命木灵’,但是,哥哥我是窃天一族,干得就是偷窃的事啊。”

“有句话叫做什么来着?盗亦有道,对!”

生命木灵这种东西,对血肉的杀伤力极强,但凡肉身素质差点,进去都得蒸发。

李天命头铁,直接带着小彩蛋冲了进去。

噗通!

他就跟跳水似的,瞬间被生命木灵吞没。

那生命木灵表面上,震荡起了阵阵波纹。

伴生空间内——

“李天命,坚持住啊,快出来了,我看到头了!”荧火上蹿下跳,飞天遁地,表情夸张道。

“坚持住,千万不要放弃,加把劲啊,我妹快出来了!”喵喵睡梦中被惊醒,面带笑容,懒洋洋道。

“生啊,快生啊,我要当哥哥啦,哈哈!”蓝荒兴奋转圈,声音震耳欲聋。

李天命满头大汗,快让它们吵疯了。

“闭嘴!”

风青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前夫后悔了?抱歉,我修无情道了
前夫后悔了?抱歉,我修无情道了
云舒月是九尾狐,鼎炉之体。可怜她前世一心为了丈夫,师兄弟,最后却落得一个杀妻证道的下场。重生而来她不愿再历爱河苦楚,只想变强!却没想到在与今生师尊的日常中再度沉沦。就在他以为她们是两情相悦之时,却被告
晴空衣一
我在游戏里,玩养成治愈了癌症
我在游戏里,玩养成治愈了癌症
我得了癌症,快死了。但最近我迷上了一款养电子女友的游戏。我充值给她买功法买法器,虽然我钱包空了,但我笑得很开心。毕竟生命的尽头快乐比什么都重要。我一直以为这是游戏,直到有一天,我的电子女友送给我一枚丹
佚名
给员工画饼就能暴富
给员工画饼就能暴富
关于给员工画饼就能暴富:陈老板获得了财富系统,但是和员工绑定,员工幸福感越高,陈老板的财富也就越高。为了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多,陈老板的企业越办越大,回头一看,他已经成为了打工人心中的神仙老板。
芝士丸子汤
重生18岁:小舅舅,求嫁!
重生18岁:小舅舅,求嫁!
重生前,她对那个男人说不上的排斥,因为他们之间甚至都毫无任何血缘关系。直到,车祸后,她成了植物人,才明白谁真心对自己好!重生后,面对前世一心一意照顾她,夜里抑制着哭声的男人,她决定,呵护他、保护他、宠
佚名
拐来的前夫很难甜
拐来的前夫很难甜
如果暗恋都能够成真,那这天下可能都不会再有遗憾了……她喜欢他,从学校的时候就喜欢,可她知道,两个人的身份差距不是靠喜欢二字就能逾越的。后来,她再次遇到他是在同学聚会上,心中藏起爱意,表现得漫不经心。那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