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轩绝世邪医

第1956章 又不是没看过(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1956章 又不是没看过

“大哥!”

看到芈汉被陈轩一脚踢得半死不活,芈朝惊怒交加。

但他还没来得及怒骂陈轩,就感觉身子一轻,仿佛腾云驾雾般飞到半空中。

等反应过来后,芈朝才“啊”的大喊一声,然后摔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骨裂声。

陈轩收拾完芈朝,把目光放到芈曦脸上。

被陈轩冰寒冷漠的眼神盯住,芈曦全身一震,有一种透心凉的感觉。

“别、别打我,求求你……”

芈曦话未说完,整个人就飞了出去,摔在芈朝身边,喷出一大口鲜血。

接下来,陈轩还是一句话没说,将芈朝带来的几个本家子弟打飞出去。

见到陈轩下手如此狠辣,芈佩和她几个小姐妹全都被吓惨了。

“陈轩,你是不是疯了!”芈佩此刻想的不是逃跑,而是指斥陈轩。

因为这个本家大小姐,还下意识的认为自己的身份高陈轩一等。

但是当陈轩面无表情的出现在她面前时,这个大小姐咕噜一声、把接下来要说的话语全都吞了回去。

啪!

陈轩一巴掌打在芈佩包裹着纱布的那边脸上。

“啊!”芈佩惨叫一声,哭了出来。

她刚刚处理好伤口,就被陈轩一巴掌重新打裂了,鲜血染红了白色的纱布。

陈轩毫无怜悯之情,照着这半边脸又是一巴掌。

芈佩只感觉到钻心的疼痛,她两眼一黑,痛得晕了过去。

几个小姐妹,当即把她扶住。

“全都给我滚!”陈轩一声冷喝,这几个本家女孩一脸惶恐的抱着芈佩逃出温泉区域。

“陈轩,你下手这么狠,家主不会放过你的!”

芈汉和芈朝他们趔趔趄趄的往外跑去,最后还撂下一句狠话。

陈轩没有对这些人下杀手,但是他刚才那几脚,基本上把这几个有前途的本家子弟根基给废掉了。

“秋灵,你怎么样?”走到唐秋灵面前,陈轩开启透视神瞳,检查了一下她的伤势。

“我没事。”唐秋灵嘴唇有点发白,怎么看也不像没事的样子。

“陈轩哥,我带你们去药堂治伤吧。”芈小幽不知道陈轩身怀绝顶医术,因此在一旁提出建议。

“不用了,小幽小姐,麻烦你出去外面守着,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陈轩打算就在这里给唐秋灵的肩膀做治疗,但芈汉那伙人很可能去找芈家长辈告状,然后卷土重来,所以他让芈小幽在入口处守着。

芈小幽本想说点什么,但她看到唐秋灵的眼神,于是不再多问,乖巧的走到入口处把风。

芈汉、芈朝和芈曦周身骨头经脉不知道断了多少,几个人一路吃力行走,正好在路上遇到了二家主芈复。

“二家主,陈轩那厮行凶伤人,把我们打成这样子,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芈朝咬牙切齿的说道。

芈复正在碧虚坞里搜寻那个神秘修法者的身影,哪有时间管小辈之间的事情,他只是看了一眼,就以长辈口吻训斥道:“肯定是你们去找陈轩麻烦,技不如人被打伤了,自己去药堂治伤吧,我现在没空管你们。”

芈朝一听,愣住了。

徐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在航海世界当花瓶
我在航海世界当花瓶
全民穿越航海世界挣扎求生了七个月的苏小小最终木筏被海浪打翻,苏小小落入大海被海里的海兽分食,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全民穿越前三天,这次她做足了准备希望不要像上辈子那样辛苦,只是这贴上来的大佬怎么回事……
冷叶落
我的弟子全是大帝之资
我的弟子全是大帝之资
众所周知,南域中有一个绝对不能惹的势力,草堂。 其中大弟子,是南域的青云剑圣,剑道通神。 二弟子,万古女帝,统领一个时代。 三弟子,当世大儒,文曲星下凡。 四弟子,魔神转世,镇压九幽。 …… 陆长生:我?我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他们的师尊罢了。
别让我通宵
热痒
热痒
人前他是一本正经的院长,人后他是威逼利诱的渣狼。而许在是他养了多年的兔子。没人知道镜片后的黑眸,夜深人静时,看向女孩的睡颜有多疯狂。……在许在眼里,救了自己命的陆斯衡是哥哥。只能是哥哥。她没想过有一天,她会跟陆斯衡产生见不得人的关系。家里、车上、医院……男人用身体“残疾”逼她一步步沦陷。陆斯衡咬她耳朵,低声乞求:“在在,帮帮哥哥。”
糖糖糖
先离后爱,前妻在恋综市场杀疯了
先离后爱,前妻在恋综市场杀疯了
关于先离后爱,前妻在恋综市场杀疯了:一身黑料的十八线女演员许昭昭,退圈前参加最后一次恋综,赫然在节目里重逢了刚闪婚闪离的前夫沈牧。明明才当了7天夫妻,彼此却异常默契的装成了陌生人。按照公司给的恶毒女配设定,许昭昭在节目里不停向影帝献殷勤,还经常发表茶言茶语,去扮做同公司小白花的对照组,她妖艳贱货心机婊,小白花楚楚可怜惹人疼,助力小白花在恋综里更加惹人怜爱不说,同时也触怒了一众女嘉宾,被视为公敌。
笨鸟先肥
仕途青云路
仕途青云路
水至清则无鱼,官场亦是如此,往往看似风平浪静的东西,背后越是暗流涌动,危机四伏。赵城勤苦出身,本想着凭借自身努力在官场渐渐进步,不料却卷入一场你死我活的权利斗争中,为了自保,也为了坦荡仕途,他必须做出决定。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