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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十四章,卖酒2
山脚下,沈力就像一位慈母在叮嘱将要远行的孩子一样。韩猛开口道:“少当家,还是让我老韩去吧,我保证把事情办好。”
“猛子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你还有你的事情要做,别忘了我教你的训练大纲,一定要按照训练大纲训练,不能有丝毫马虎,你也可以让元绍帮你,你们能练出一支敢打能胜的军队就是对我最好的帮助,我可是把我所有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了,莫让我失望。”刘风拍着韩猛的肩膀说道。
“属下绝对完成少当家的嘱托!”韩猛躬身一揖大声道。
“我去也就是几天的时间,不管成与不成半月内我一定会赶回来,都回去吧,我们走了,等我的好消息吧!”刘风对众人躬身一拜道,其他人也跟着刘风躬身一拜。
离卧虎山最近的县城是荡阴县,两者相距不到百里,但是荡阴是一个小县城,不符合刘风的要求。
其次便是朝歌,朝歌是一个较大的县城,在河内郡是数一数二的大城,其规模比起河内城也不遑多让,城内常驻人口十余万,有城门四个,东西南北各一个,城门应该也有很久不曾修缮了,看起来摇摇欲坠。城内有三纵三横六条主要街道把城池分成了十六个区域,每个区域内都有自己的特色。城池四面城墙都是九里长,城墙高有六丈,只是有的地方因年久失修有些坍塌了。不管怎么说,就这规模在县级城池中绝对属于较大的城池。
朝歌城内各种商铺门店栉比鳞次,摆摊的,走街串巷的小贩比比皆是。叫卖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朝歌城的居住很有特点,南边的几个区域居住的都是一些世家大族之人,这帮人平时走路都是用鼻孔看人的,这里的建筑以雍容华丽为标准;东面的几个区住的都是本县的官吏,这里的房屋的特点就是整齐划一,而且都是以大为荣,但是华丽的程度就赶不上世家大族的房屋了。
北面居住的都是一些生意做的比较大的商贾人家,这部分人有钱,但是并不猖狂,属于闷声发大财的那种;西面就不行了,除了小商小贩就是一些世家大族的佃户再就是普通百姓。
西城区在朝歌就是脏乱差的代名词,其他各区的人基本都不来西城区的。而这里确实也是到处的垃圾,蚊蝇乱飞,污水遍地流,就连空气中都充斥着馊臭味。
刘风等人从卧虎山下来走两个时辰的小路就到了官道,顺着官道一直往南走就能直达朝歌,大约有两百里地左右,路上大约要走三天的时间。
从卧虎山到朝歌城还要路过一个小镇,名唤王家镇,镇上的人口有一千有余,王家镇的位置很特殊,距离卧虎山和距离朝歌城都是百里左右,正好处在正中间。王家镇的大户姓王,镇子里大部分人都姓王,王家现任的家主王见是附近有名的大善人,人称王大善人,可以说附近十里八乡的人没有受过王家恩惠的人几乎没有。
王见有一子一女,儿子名唤王林,今年十八岁,因生的五大三粗,力大如牛,皮肤黝黑,长的虎头牛眼,一头的卷发,最要命的是长了一口龅牙,这让别人怎么看都像是地狱出来的夜叉,所以人送外号黑夜叉。王见可是为了这个儿子费尽心思,家财万贯却就是没人愿意嫁给进王家,其实这要是搁在别的家族里早就抢了好几个女人给王林当老婆了,但是谁让王见心善呢。
王见生了个夜叉似的儿子,但是其女儿却是生的肌肤胜雪,貌美如花,是附近闻名的大美人,今年十四岁,名字叫做王嫣然。据说荡阴县城里一位世家大族的人看上了王嫣然,要纳其做妾,王见从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是又不敢得罪那个人,所以只能推脱说女儿年纪还小,等十六岁以后再说。这样也只是把这事往后拖一拖,根本不敢拒绝。
刘风到了王家镇附近也听说了王见的善行,只是自己还有事情要做也就不想再耽搁时间了,只是在官道上远远的望了一下王家镇,隐约中刘风觉得自己心里有那么一丝的悸动,这是种很微妙的感觉,刘风没有在意继续前行。
不一日,朝歌城已经在望,这几人基本上都是第一次主动观看这么大的城池,其他几人都是贫苦百姓或者是佃农出身,家里人一辈子也没有出村的机会,主要是没钱啊。这一世的刘风更是第一次下山,就算是前世的刘风也没有见过这么古朴,这么真实的城池。
刘风等人很快赶到了城门口,刘风等人从北面来自然走的是北城门口,此时已是酉时,酉时过后城门就要关了,虽然从城墙的豁口也可以爬进去,但是人们还是习惯走城门出入。可能是爬城墙豁口不雅观,或者是太费劲,反正正常人基本上没人会去爬城墙豁口出入的。刘风当然也不会去爬城墙了,再说他也不知道城墙有豁口,因为豁口都在西城墙上呢。
刘风老远就看到城门守卫不停的检查要入城的人,刘风嘱咐众人不要多说话,一切看自己的。
刘风带着人大摇大摆的走到城门口,守卫看着刘风一副欲言又止样子,因为他看不透刘风的身份,只因为这次下山时为了装点一下门面,也是为了卖酒时容易与那些豪门之人交往,刘风特意让山寨里的裁缝用织锦做了一身衣服,裁缝手艺很好,做的非常合身,刘风一穿顿时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华服配俊男当真闪瞎了很多人的眼睛。这守卫就被刘风的气质和气势所迷惑了,尤其刘风还带了好几个人看起来既像护卫又像仆人,一般人还真摸不准刘风的身份,不少人肯定以为这是哪家的公子出门游玩呢。
刘风对那守卫看都不带看一眼的,直接带人就大摇大摆的进了城,守卫眨巴眨巴眼连“吱”一声都没有,就那么眼巴巴的看着刘风他们一行人进了城,心里还在为没有去打扰刘风而自夸聪明呢。
刘风等人进了城,看看天色渐晚便寻了个人问附近有没有客栈,那人见刘风说话和气又懂礼貌,关键是长的还好看,就详细的介绍说,往前走约百步左拐就是,那里有三家客栈其中一家是专门供行商的客人住宿的,这家客栈名字叫做“四海客栈”,老板人也好,收费还不高,照顾也周到。见这人这么热情,刘风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忙让徐飞掏出五个钱给了那人,那人推辞不过只好收下,收下钱后,那人干脆说带着刘风直接去四海客栈。看来这又帅又有钱的男人在任何时代都招人喜欢。
那人带刘风等人来到四海客栈门口便告辞了,临走还对着刘风说了句:“你真的很好看。”
刘风神色不变,笑着道:“我看了这么多年一直有这感觉。看来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那人愣了一下,大概是没见过用这种方式说话的人。就连雷虎这种神经跟大腿一样粗的人都感觉到刘风的自恋了。他们赶紧进了客栈大门,不太想离得刘风太近,这孩子,年龄不大,脸皮倒是不薄。
众人进了客栈,客栈很大,以刘风的目测这客栈占地不下十亩,其中北面和西面都建有房间有一百多间之多,房子看起来像是统一修建而成,都是青砖砌墙,红瓦盖顶每间房从外面看基本都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每个房门上的门牌号,从壹号一直到壹佰叁拾捌号。
东面则是一溜的车棚和马厩,供客商停车喂马之用。另一面是一丈二高的院墙,还有一门口,这道门是用来供客商们的车马出入之用,门阔两丈,可以供两驾马车同时出入。
客栈的客人并不是很多,入住率顶多一成,看来客栈的生意也不是很好。老板很热情,亲自把刘风等人安排进了六号房和七号房,这里的客房都是分里外间的,里间一般是主卧室,外间一般是会客用的客厅或者是下人休息用。刘风共六个人,两套客房足够住的。刘风这边是徐飞睡外屋,伺候刘风的起居。本来刘风是不用人伺候的,但是犟不过徐飞道坚持,刘风只好随了徐飞意。
那一间客房是雷虎住主卧,三个民兵住外屋看守三坛酒,这酒是六个人轮换着从卧虎山背下来的,又背到了朝歌。其实每坛酒也就十斤重,根本不用轮换着背,刘风这么做是以身作则显示众人平等,至少在干活时是平等的。
刘风等人进了房间,早有伙计出去张罗着热水去了,不多时,热水送过来,刘风等人全都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连日赶路的疲惫都随着热气腾腾的水蒸气消散了,刘风嘱咐众人一定小心看好酒坛,千万不能坏了,不然就白跑一趟了。
洗漱完毕后不多时就有伙计来问,是去前边大堂用饭还是把饭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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