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十年,下山后我无敌了

第1114章 拒之门外(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1114章 拒之门外

“前方混沌仙门,禁止任何族群靠近,违令者,斩!”

一道爆喝声响起!

还不等秦天反应过来,九天华辇便被一座阵法困住,三个老人在虚空,盘膝而坐,身上散发出一股极其恐怖的气息波动,眼神冷漠!

在九天华辇的正前方,则是一道充满混沌气息的白玉门,上面写着:混沌仙界,四个大字!

秦天身形一晃,出现在九天华辇的上方,面带笑容,道:“四位前辈,晚辈秦天,家父秦正浩!”

三位老者在听到秦天的话后,不仅没有表现出恭敬和欢迎,反而一脸怒气,寒声喝道:“混账小儿,竟敢冒充界主界子,找死!”

随着老者的话音落下,阵法突然运转,杀气凛然。

秦天的眉头紧皱,眼中闪过一抹寒芒,自己是看在三个老人是混沌仙界的人才笑脸相待,可他们不仅没有领情,反而不分青红皂白,对他痛下杀手,这有点说不过去啊!

秦天寒声喝道:“你们再不住手,别怪我不客气!”

最中心的那个老者,一脸不屑,道:“不知天高地厚,我们三人坐镇混沌仙门,千年之久,还未碰到像你这般胆大妄为的小家伙,我倒要看看你是如何不客气的!”

秦天眯起双眼,精光流转,身形一晃置身阵法中心,一眼便识破了阵眼,双手捏印,一道符文烙印爆射而出。

直接击碎了阵眼!

大阵瞬间土崩瓦解。

三个老者眼神一闪,满脸震惊之色。

这个年轻人竟然能轻易化解他们的混沌仙阵。

还真是罕见。

“呵呵,你这小家伙倒是有些本事,不过,想硬闯混沌仙门,这点本事可不够看!”

秦天面无表情,冷冷的说道:“我们的这点本事想要拦我,也不够看!”

“大言不惭!”

三位老者站起身,一股混沌仙气瞬间爆发,将秦天笼罩。

最中间的老者是宇境巅峰,另外两个老者是宇境中期,这个组合很恐怖,也不难看出混沌仙界的底蕴。

三个老者站在三个不同的方位,攻守兼备,断了秦天的后路。

随着中间那个老者的一声令下,三人同时向秦天发起攻击。

大战开始!

……

而此时混沌仙界的混沌大殿内,秦正浩坐在椅子上,满脸笑容的看着大殿内的投影,上面四人大战。

正是秦天独战三个老人,不仅没有落入下风,还隐隐有压制的趋势。

“少界主天赋惊人,实力通天,竟然能一己之力战三位守门人,实属罕见!”

“少界主太强了!”

秦正浩满脸欣慰的笑容,不愧是他的儿子,这样的实力,哪怕是放在诸天万界也能傲视群雄,现在已经不能用年轻天骄来形容自己这个儿子了。

就这样的实力,即便是自己亲自出手,也要拿出七八成的实力,才能将其镇压。

太强了!

他才多大啊!

就有了这样的实力!

秦正浩哈哈大笑,道:“走!随我去接天儿回家!”

随着秦正浩的一声令下,混沌仙界所有巅峰强者全部腾空而起,紧随其后。

……

混沌仙门,三个老者越战越惊,本以为能轻松将这个年轻人镇压,可是过去了这么久,非但没有将这个年轻人镇压。

反而快要被这个年轻人镇压了!

贪睡的虫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玄幻:血脉觉醒后,他一剑掌天下
玄幻:血脉觉醒后,他一剑掌天下
三年前,他成了家族唯一的希望,却在关键之时觉醒至尊血脉,无比痛苦,以至于错失比赛,家族没落。 他,成了家族的罪人。 三年后,他狼狈归来,受尽白眼,就连他的父亲都不原谅他…… 没了辉煌的家族,要这血脉何用? 畏手畏脚,不敢施展,要这天赋有何用? 为了证明自己,也为了再给家族争一线生机,他提起那柄剑,誓要横扫九天八荒!
佚名
穿书七零:冷硬军官别太宠
穿书七零:冷硬军官别太宠
一觉醒来,她发现自己竟然穿进了室友笔下的七零年代文,还成了个放着高冷军官老公不爱,整天追着渣男跑的无脑女配! 更狗血的是,这军官老公居然是她上辈子隔壁军校的高冷校草!他一身军装笔挺,宽肩窄腰,英俊非凡,抱着个小奶娃,冷着脸告诉她:“你怀孕了,离婚?先把孩子生下来!” 她:怀孕?离婚?奶孩子?what?!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她,竟然三年抱俩,一手抱娃一手孕肚,这七零生活竟意外美滋滋。 高冷老公不仅体力
佚名
我一废品血脉,得塔就无敌!
我一废品血脉,得塔就无敌!
“不愧是四大宗门之一,山门居然建得这么高!” 前世,他本是地球热血少年,只因不小心吃了麻婆豆腐,被麻婆的丈夫失手打死,便来到了这个玄黄大陆。 身怀宝塔,踏上修仙之路! 什么?他是废品血脉? 他入仙宗,锻仙法,登仙途,开启了一段葬天之途…… 他:“废品血脉怎么了!不还是无敌于天下?” 出山那天,他已经无敌!
佚名
婆婆让我守活寡?军官老公回来了
婆婆让我守活寡?军官老公回来了
【年代+军婚+空间+养娃】 一朝穿书,富二代周知桐成为了留守乡村的炮灰军嫂,不到三十岁就得累死,最为可怜的是两个娃会被恶婆婆卖给人贩子跺手跺脚上街乞讨。不过让她惊喜的是她家的百货商场跟着穿了过来,成为她安身立命的根本。什么给这个家当牛做马,累死累活,那是不存在的。什么两个娃要被卖给人贩子,呵呵,到时倒要看看,被卖的会是谁。至于那糙汉军官,是去父留子,还是怎么滴,就要看看他的表现了。
佚名
偷喝哥哥的酒后,我被糙汉捡回家
偷喝哥哥的酒后,我被糙汉捡回家
我因偷喝哥哥酿的酒,迷迷瞪瞪来到都市, 身体一度很不舒服,只能躲在角落里掉眼泪。 就在这时。 偏僻寂静的巷子又传来了脚步声,我抬眼看过去,只能看到一双穿着人字拖的大脚在向我靠近。 不好!我要被发现了! 可他就这么站着,下巴下颌长着浅浅一层胡茬,眼神寡淡,漫不经心。 不像坏人呢。 我想开口求救,却吐字不清。 而他却并没有像救我的意思,只是摸了摸我,并且他的抚摸真的能让我身体变得不难受! 我决定跟他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