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赵旭

第5150章:关门打狗(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5150章:关门打狗

赵旭听了之后,对陈小刀吩咐道:“小刀,立刻动用九堂和北竹帮的力量,将这些人一一挖出来。一个都不要放过!”

“放心吧少爷,只要这些人还在临城,就一个人跑不了。这次,我们要来个关门打狗。”陈小刀回道。

露比好奇对陈小刀问道:“小刀先生,你是怎么审问出来的?安巴圣殿的人,都是宁死也不会招供的。”

陈小刀笑了笑,回道:“我自有办法!”

赵旭当然清楚陈小刀的本事。

陈小刀对赵旭问道:“少爷,这人要怎么处理?”

赵旭说:“交给露比处理吧!”

露比走上前,从身上掏出了化尸水。

麦克见到露比手中的东西,眼神里流露出惊恐的神色,拼命摇头说:“不要!不要!”

露比面露阴冷的神色,从身上掏出短剑,说:“看在你是我之前同伴的份儿上,就不让你们那么痛苦了。”

说完,一剑插在麦克的心口窝位置,当场将麦克杀死。

随后,露比用化尸水将麦克的尸体,直接给化成了一滩血水。

看到这一幕,陈小刀和农泉都面露震惊的神色。

两人都见识过“化尸粉”,没想到国外都已经有了化尸水。

赵旭见露比处理好了麦克的尸体,对露比说:“露比,这件事情与你有关。你就跟随小刀一起参加这次的抓捕行动吧!记住,不要擅自行动,要听小刀的号令。”

“好的,赵先生!”露比点了点头。

赵旭又对陈小刀交待了几句,便转身离开了刑房回到了家里。

将衣服重新换下,又冲了个热水澡。

赵旭这才走出了房间。

见妻子李晴晴并没有哄孩子,便来到了别墅的阳台。

李晴晴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正俯瞰着五族村的风景。

赵旭坐下后,从身上掏出烟,点燃一支抽了起来。

对妻子李晴晴问道:“晴晴,你不会还在想着北庙的事情吧?”

李晴晴转过头来,对赵旭说:“之前刘五缺大师给我推算的时候,就说我有五年之劫。没想到抽签,又是一个下下签。”

李晴晴苦笑着说:“我甚至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做了什么孽?”

赵旭出声对李晴晴安慰说:“连神仙都有三灾九劫,别说是我们凡人。别瞎想了,不管将来要发生什么,我们坦然面对就是了。”

“今天的事情,你怎么看?”李晴晴岔开话题问道。

赵旭吐出一口烟雾,“你是说巩源母亲的事情吗?”

李晴晴点了点头,说:“我感觉应验了一弘大师的话。赵旭,不行你把明天去省城的行程取消吧?一弘大师让你近期不要出门,否则会有一灾,我担心你会出事。”

“我刚刚问过苏警官,上级领导已经到了省城。人家风尘仆仆从京城赶来,一定有重要的事情找我。”

“可是”

赵旭笑着对妻子李晴晴安慰道:“放心吧!只是一个灾而已,又不是破不了。我倒要瞧瞧,会是什么灾?如果这次应验了,我们就去九山和五鼎山。”

“你真的不怕?”

“没有什么好怕的!要是一直龟缩在五族村,那不是我赵旭行事的风格。”

“那这次,你准备带谁去?”

“就带阿昆就行!”赵旭回道。

李晴晴见无法阻止赵旭出行,索性就由着他了。

韦小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天龙珠拿后,我御万道吞四海
天龙珠拿后,我御万道吞四海
未婚妻害我,联合一众外人废我修为,伤我父母,残害我家族。 他们以为我没了修为就无能为力,成了凡人。 真是令他们失望了,我拿下天龙珠,修炼了新丹田,还练成了上古秘籍。 我得到了魔龙传承,吞四海,御万道,站在诸天之巅,他们无处可逃。
佚名
七零哥哥身硬心软,小娇妻撩着过瘾
七零哥哥身硬心软,小娇妻撩着过瘾
她本来有个条件还算不错的未婚夫,是在学校代课的老师。 不仅如此,未婚夫弟弟也是部队的军人,能嫁入这样的家庭,已经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可她不知怎的,竟然掉进河里,救她上来的还是小叔子。 小叔子为她做了人工呼吸,救了她一命,可也让未婚夫有了隔阂。 为了堵住悠悠众口,她只能嫁给小叔子。 本以为,两人你不情我不愿,不会把日子过好,谁知小叔子宠妻如命,把她当成公主一样宠…… 不仅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她,
佚名
开局悟性逆天,悄悄修仙成圣
开局悟性逆天,悄悄修仙成圣
穿越武道世界,任逍遥发现自己处境糟糕,天生练武圣体被废,被诬陷勾结魔教,位高权重的父亲还视自己为眼中钉,好在开局可以选择修仙之路,并且绑定“悟性逆天”天赋。 【你悟性逆天,修炼金钟罩,领悟出混沌神魔炼体功】 【你悟性逆天,参悟炼丹法,领悟出九转金丹炼制法】 【你悟性逆天,修行御剑术,领悟出通天诛仙神剑术】 …… 武道大世,妖魔横行,此方世界只知练武,无人修仙。 而自任逍遥之后,人世间有了陆地神仙
佚名
家族修仙:通天长生
家族修仙:通天长生
外科医生林长青,因经常加班熬夜,猝死在手术台上。
一树南橙
血脉剑帝
血脉剑帝
少年叶天得不败剑匣,修不败剑神诀。 试问九州天骄,诸天神魔谁敢接我一剑? 我出剑,既无敌! (热血传统+单女主)!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