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王沈浪沈浪苏若雪

第3533章 老娘非杀了你不可!(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3533章 老娘非杀了你不可!

这金色人影自然就是沈浪了,先前他一直蛰伏藏匿在广天宫中观察着战况,对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虽然广天宫被玉罗刹下了封印,但这种程度的封印对寂灵级的空间仙宝而言,几乎形同虚设,沈浪没有费太大力气就冲破了封印。

“轰隆!”

随着沈浪默念完口诀,他头顶迅速卷起五色雷霆旋涡,旋涡中涌动着黑,金,赤,青,灰等五种截然不同的雷电!

下一刻,漩涡中的五色雷霆倾泻而出,卷向沈浪的肉身。无穷无尽的五色雷霆宛如滔天巨浪般汇聚在沈浪周身,狂暴的雷鸣声触目惊心。

“你是何人?”

眼见突然冒出来一个陌生修士施展起神通,白象妖皇愣了一下,一时间还没回过神。

“第八阶天仙术,五雷正法!!!”

不由分说,沈浪双目爆射出精光,掌心中全力打出五色螺旋状闪电瀑布,朝着白象妖皇轰杀而去。

“五雷正法?!”

白象妖皇勃然变色,认出了是凶名赫赫的五雷正法。

情急之下,白象妖皇双手合十,背后浮现起一尊大佛虚影,大佛虚影口吐梵音,涌出冲天佛光,将白象妖皇笼罩其中。

电光火石间,五色螺旋状闪电瀑布轰击在白象妖皇周身的佛光屏障上。

“咚!!!”

一阵山崩地裂般的轰鸣声响起,五色雷霆所蕴含着的磅礴毁灭能量硬生生的将白象妖皇击退十几步,但依旧无法破开白象妖皇的防御。

“啧,果然还是不行!”

沈浪咂了咂嘴,脸色阴沉无比。

即便是自己动用最强神通,也依旧无法撼动白象妖皇这等高手。

好在五雷正法对妖魔能造成双倍伤害,沈浪全力击出的这一记五雷正法刚猛霸道,一时间逼退了白象妖皇。

“混账小子,你就是杀我儿的奸细!!!”

白象妖皇竭力防御之时,双目死死盯着沈浪,当场反应了过来,口中发出凶残暴戾的怒吼,宛如一只择人而噬的洪荒巫兽,誓要将沈浪生吞活剥!

感受到白象妖皇浑身释放出的滔天杀气,沈浪心悸胆寒,面孔微微扭曲,自知想在白象妖皇眼皮底下逃走,已然是不可能之事。

就自己这点本事,分分钟就会被白象妖皇击毙,更何况这老妖已经认定自己是灭杀他儿子的凶手,绝无可能放过自己!

沈浪胸中的煞气还未驱除干净,若再次变身成血檀圣魔,极有可能会暴走失控,被魔种中的邪念吞噬。

况且,施展血檀圣体需要消耗大量的元气和精血,沈浪这次可没有其他蟠桃果能补救,强行变身成血檀圣魔,无疑是自杀的举动。

眼下,只有一个选择。

“逃!”

沈浪一口气将五雷正法释放完毕后,拽起气若游丝的玉罗刹,扭头朝着正前方的万寿山急速奔走逃亡。

“嘭嘭嘭!”

脚下的升龙靴青光爆闪,沈浪健步如飞,速度发挥到极致。

“贼子休走,还我儿命来!”

见沈浪一溜烟的跑了,白象妖皇暴怒无比,稳住身形后,他也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幸亏这万寿山周遭有禁空禁制影响,令白象妖皇的太上神行符失效,而沈浪的升龙靴能发挥出不小的作用,速度比白象妖皇还要略快那么一丝。

花幽山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不灭神体
不灭神体
《不朽天帝》九死一生,古长青觉醒不死血脉。 燃烧精血,献祭神魂,自残炼体,丹毒淬道。 出生微末,亦有吞天之志,天道弃子,也要与天争雄。成神,我为神王,成魔,吾即魔主! 北境少年,手持血纹枪,脚踏无敌路,斩帝子,屠魔胎,诛至圣,聚道魂,枪道千万里,天下何人敢称尊?
何谓仙凡
征服全球,从缅北开始
征服全球,从缅北开始
平行世界的缅北,更加残酷,电诈、毒品、赌博、噶腰子...... 这只是表面现象,其中隐藏着一系列惊天阴谋和不为人知地秘密。 王强受师门之托,带着三个绝色师妹来到缅北,这些秘密......
域外狼王
末世夫妻之与君天下
末世夫妻之与君天下
关于末世夫妻之与君天下:恶念生,末世降,魑魅魍魉化汪洋,灵气生,机缘降,夫妻携手仙途往,世间崎岖路,人生怎无忧,事事无绝对,伴君末世游,行尸遍地走,驱魔不停留,路遇不平事,随手解千仇,事罢随风去,千里名不留,历经万千事,终归破苍穹,……不喜勿扰,善人善己,
千篇一律一笔浩然
我的身份曝光后,出轨前妻跪求复婚
我的身份曝光后,出轨前妻跪求复婚
曾经,方涛隐于尘世,却惨遭妻子背叛、岳母欺辱,连母亲都被气死,可这些不过是他蛰伏的伪装!当真相揭开,他是豪门方家唯一继承人,掌控百亿财富,未婚妻更是绝美红星。
微微雨
作精老婆太撩人,禁欲总裁深深沦陷
作精老婆太撩人,禁欲总裁深深沦陷
暗恋多年,终于嫁为人妇,可这三年的婚姻生活,老公竟对她一无所知,连面都没认全。 当离婚协议摆在眼前,她只能苦笑,默默擦干眼泪,带着肚子里的宝贝,独自绽放光彩。 谁料,离婚后,那个曾经对她不屑一顾的男人,却像变了个人似的,频繁出现在她的世界里。 他开始为她出头,帮她摆平麻烦,甚至霸道地帮她掐掉一朵朵桃花,宣示主权。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