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兵奶爸

第一千四百七十章:道理(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一千四百七十章:道理

可一听这老家伙居然命令身后的那群小喽啰对楚静瑶和澄澄动手,林昆本来平静的心底,火焰噌的一下就烧到了头顶。

“找死!”

林昆冷冷的说出一句话,面对赵雄攻击过来的招式不再躲闪,挥出了拳脚就正面迎了上去。

赵雄这一身功夫都是祖上传下来了,他们老赵家有正宗少林寺还俗的武僧,练的一手好擒拿。

砰砰砰……

眨眼间的功夫,赵雄就已经和林昆交击了数招,暂时来看两人都没有占到便宜,这也让林昆对着赵雄高看了一等,看来他这个沈城的武术宗师也并非完全的浪得虚名,手上还是有些功夫的。

短暂的喘息之后,赵雄阴沉着一张脸,再次向林昆杀了过来,瞧他目中的杀气,再瞧他那一副恶极的模样,简直就是恨不得把林昆给活活撕了。

林昆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要说武功的招式他也练的不少,那些外家功夫的招式倘若要发挥出极致的力量,必须要跟内家的功夫结合,自从认识师傅曲韶华得到内家功夫的真传以后,他的身手较自己的过去有了一个质的提升。

这种提升可不是单纯的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短暂的一个呼吸,气沉丹田,浑身上下由内而发的力量,瞬间仿若充盈进了身体的每一寸血肉,一股强大的力量凝聚……

“啊!”

林昆一声怒吼,身上的动作都比正常快了几分,伸手向前一抓,就将赵雄挥过来的一记擒拿手抓在了手里,然后不给赵雄任何的反应时间,反的用力一扭,一声嘎嘣脆响响起……

赵雄痛哼一声,脸上的表情瞬间变的说不出的骇然,额头上疼的一层冷汗渗出,挥着另一只手就要来逼迫林昆松开手。

林昆紧跟着另一只手抓住了赵雄的首长,大拇指抵在他的掌心处,用力的一顶再一扭,马上又是一声嘎嘣的脆响响起。

“啊!!!”

赵雄再也忍不住,一声惨叫响起,脚底下连连向后倒退,目光骇然至极的瞪着林昆,两只手用力的握了握想要使出力道来,却发现自己的两只手根本不听使唤,低头一看,两只手已经严重的扭曲变形,基本上已经完全被废了。

擒拿手的高手,两只手被人废了,这以后基本上就跟废人没啥区别了。

“赵掌门,人得讲道理,我林昆虽然霸道,但我是一个讲道理的人,砸了武术酒吧,那是因为你们田掌门的儿子对我师妹图谋不轨,还把我师弟打的重伤躺在医院里。”

林昆慢慢向赵雄走了过来,继续道:“打你闺女,是她太胡搅蛮缠要跟我拼命,这种人不给点苦头尝尝,是不会知道厉害的,打你的儿子是因为他想找我师妹和师弟的麻烦,打你的那个徒弟你当然知道怎么回事,是他找死。”

“而你……”

林昆嘴角的笑容变的诡异起来,道:“我可听说了,你们三大武馆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而且你刚才也说了,你赵雄往这一站就是道理,那我今天就告诉告诉你,什么叫真道理!”

说着,林昆已经逼到了赵雄的身前……

二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
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
重生燕家子弟,与燕如嫣同修,娶妻陈巧倩。觉醒每日结算系统。【修炼一日,获得两缕灵力】【修炼风刃术,熟练度增加】燕如嫣:为什么你的修炼速度比我还快。韩立:为什么你的傀儡,阵法,炼器,炼丹 都比我强。如果您喜欢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作者:虎脂玉所写的《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发布。无弹窗推荐地址:8w0-173884
虎脂玉
这个出马仙有点强!
这个出马仙有点强!
一块红布三尺三,老堂人马老堂仙,有朝一日出深山,名扬四海万家传! 八十年代,我出生在东北农村,七岁那年大仙说我命犯三灾八难,将来会出马顶香,我不信,却屡遭磨难。为了谋生,我当过服务员,跑过业务,开过出租……但命运就像施加了诅咒,我身边不断发生各种邪乎事,无奈之下,我成了一个出马仙。
吴半仙
长生仙路
长生仙路
穿越到修真世界十年,林山终于等来了金手指。他意外发现了自己有强化的能力。 无论功法,丹药,法宝,神通,材料统统都能强化...大梦千秋,今夕何年。 不争一世,何以成仙?
九夏忧桑
八零军婚:不服?他娇妻真会玄术
八零军婚:不服?他娇妻真会玄术
『年代+军婚+一见钟情+空间+异能+穿越』一朝穿回家,周知冉修理后娘,气的继妹跳河,随后还捡了个未婚夫。 结婚后她随军,丈夫相信科学,她弄玄学,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有滋有味。
佚名
被全家合谋杀害后,我重生了
被全家合谋杀害后,我重生了
我为了父母弟弟,年近四十没有嫁人,做牛做马了大半辈子。 弟弟娶不上媳妇,父母逼我把房子过户给他。 这是我第一次反抗,可弟弟突然捅了我二十多刀,刀刀致命。 母亲趁机关上逃生的大门,打开电视把声音调到最大。 父亲拦住我的路,让弟弟捅死了我。 当我的灵魂飘荡在半空中,亲眼看着他们肢解了我的尸体后, 我重生了。 还发现弟弟竟然也重生了。 重生了好呀,这辈子,我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