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少的独宠爱恋顾蔓蔓黎瑾泽

第一百六十二章 米兰的走秀(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一百六十二章 米兰的走秀

第一百六十二章米兰的走秀

毕竟顾蔓蔓是富家千金,就算没有被顾家的人重点培养,身上的气质也不是常人能比的,再加上她身上独特干净的干净和傲气,完全符合秦氏集团要的形象。

而且如果真的要对比的话,慕婉的样貌还是比不上顾蔓蔓的,一个是动刀子整出来的,一个是纯天然的。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才能看的出最大的区别和对比。

对面的七个女人都微微愣住了,她们的眸子里满是震惊。

米兰?!就是那个最能证明自己的时尚舞台吗?!

她们一个个抬起了那势在必行的光芒的眸子,随后认真的看向了秦子默。

“总裁!我们可以的!”

“对啊!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这点伤完全不影响的!”

“对啊,就是一点抓伤而已。很快就能好的!”

“实在不行的话,化着妆都看不出来的!”

“对啊!选我吧!”

“选我吧!总裁!”

……

秦子默的眸子阴沉了下去:“你们这个样子,让我怎么好意思带着你们去?不说毁了我们秦氏集团的形象,就说如果有人发现了你们的抓伤,记者就此论事。替你们背锅的就是秦氏集团。”

突然,他的脸上就挂起了一抹淡然的微笑:“你们说,你们有那个资格让秦氏集团给你们背锅吗?”

面前的七个女人都呆愣住了,虽然现在的秦子默脸上挂着一抹淡然温柔的笑容,但是她们都一致性的抖了抖身体。

她们重重的将头低下,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才好。

秦子默的头慢慢抬了起来,脸上满是认真:“我已经决定了,这次前往米兰的设计师就定为顾蔓蔓。”

在一旁一直看热闹的顾蔓蔓微微一愣。

很显然,这个结果她是没有想到的。

就算六楼的设计师都很优秀,但是一般的人都会选择一个比较有设计经验,在公司入职比较久,成就比较多的设计师。

而不是选择她这个刚来到公司并没有多久的设计师。

就算她可以很自信的说,她比秦氏集团任何的设计师都要优秀,但是毕竟没有证明。

她是抛弃了证明从国外溜回来的。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看证明文凭等一切的世界,现实的不像话。

可是,秦子默好像从来都不在乎这些东西。

秦子默话音一落,面前的七个女人都惊讶的抬起了头,看向顾蔓蔓的脸上尽是不甘心。

“总裁,这样不合理吧?”

“对啊,就算顾蔓蔓她再优秀,她也只不过是一个新员工而已。”

“就是说啊,这样根本就没有名气的设计师带过去的话,也只是混个眼熟而已。”

“就是,根本就起不到任何帮助秦氏集团的作用。”

“更何况她是一个新人,总裁要是带她去的话,肯定会让其他的设计行业的公司笑掉大牙的!”

……

猫小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年代文女配小姨改嫁大佬[七零]
年代文女配小姨改嫁大佬[七零]
闻从音穿成年代文里恶毒女配的小姨后,就面临相亲嫁人。 左边是条件优越但其实是出轨男的厂长独子。 右边是带个侄子、必须随军,成分还是黑五类的男人。 闻从音二话不说,选择了右边。 所有人都以为闻从音疯了,放着厂长儿子不要,人家还没嫌弃她带个外甥女呢。 闻从音却带着外甥女跟着男人从军去了。 大院的人等着看笑话,嫁给那么个黑五类,两人还带
沐沐猫
重生后,我拒绝恶毒婆婆的所有请求
重生后,我拒绝恶毒婆婆的所有请求
我重生回到丈夫牺牲后的第七天。 前世我信了婆婆的鬼话,工作让给小姑子,小姑子嫁入豪门; 借钱给老二家,老二家后来成为首富; 房子借给老三结婚用,从此再没能收回。 而我唯一的女儿高中都没得读,跟着小混混跑了,后来失足下海惨死街头。 再活一世,我抱紧怀抱里的孩子,拒绝了婆婆的安排。 “工作我可以做,饭馆我可以自己开,不需要二道贩子赚差价。” 软弱了一辈子的我,抱着女儿开始奔走打拼。
佚名
与妹合租
与妹合租
关于与妹合租:寄宿在我家跟我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高考后报考了我所在的大学,熬过4年满心欢喜地以为妹妹会回家,她却意外选择了留在我所在的城市,是报复?还是另有阴谋?故事的开头,是从妹妹毕业后同居开始,慢慢地,我发现事情的走向开始不对,妹妹不光是想当我妹妹,爸妈也有着不寻常的动机~除此之外,软萌学妹、高冷上司、酒吧美女老板、身份神秘美女,小小的一座城市里,会发生多少故事?(除妹妹是核心大女主,本文也是
剑雨寒蝉
穿越成雍正女儿后
穿越成雍正女儿后
先放完结文:《咸鱼德妃的躺赢人生》 高亮排雷:成长型女主且理想主义,非开场杀伐决断型,非爽文,长篇慢热。 以下是本文文案: 全文戏说,考据有但不严谨 历史上的怀恪公主红颜薄命,在史书上只留下寥寥数语。 “玉质含章、金枝蕴秀”是史书对她的记载,而她的父母兄弟对她的态度却无处可窥。 虞燕穿越的就是这么一个语焉不详的公主。 生
屿山山
穿越古代,你说我是大明继承人?
穿越古代,你说我是大明继承人?
他穿越古代后,满心满眼皆是对仙道的追求,一头扎进昆仑山,在深山之中苦苦修行五百载。 在漫长的岁月里,他殚精竭虑,终于悟透大道,成功渡过八重天劫。 然而,这最后一重天劫却似一道无法跨越的天堑,凶险万分。 为了寻觅那一丝飞升的希望,他不得不选择出山,踏入这滚滚红尘之中。 这一入世,竟有了惊天发现:自己的家族血脉竟建立起了大明王朝。 他微微抬手,便将心腹大患北元轻易摧毁,此等神威,令天下皆惊。 朱元璋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