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奶爸闯异世林凡凌雪菲

第765章 萌系BOSS(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765章 萌系BOSS

第765章萌系boss

半小时后,林凡开车返回了天水香泉别墅,车停稳,车门打开后,琪琪自己就在凌雪菲的帮助下爬下了车,迈开小短腿就往别墅里面跑,双马尾欢快的甩来甩去,书包也上下摆动,一边跑一边奶声奶气的喊着:“小傻,小傻,你在哪里,快出来呀。”

“汪!汪汪!”

别墅内传来几道犬吠声,随后就见小傻扑腾着从里面跑出来,速度极快,眨眼间就来到了琪琪的身边,围绕在琪琪周围,吐着舌头蹦蹦跳跳的。

琪琪蹲在地上,抚摸着小傻后背的毛发,小声嘟囔着:“小傻小傻,琪琪不去上幼儿园,要在家里玩儿,等下你要帮我哦,我给你吃,大骨头!”

“汪!唔”小傻很乖巧的趴在地上,眨巴着无知的小眼神瞅着琪琪,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没有。

后面走过来的林凡等人听到琪琪的声音,都是一阵好笑。

这小家伙知道回来后肯定还会跟她说去上幼儿园的事情,所以一进家门就提前找帮手了。

不过,她找的这个帮手,貌似有点不靠谱。

“琪琪,外面太阳晒,我们先回去。”林凡走过来,弯腰说道。

“粑粑抱~”琪琪转过身,向着林凡张开了两条肉嘟嘟的小胳膊,仰着小脑袋看着林凡。

面对这样一副画面,我想没有哪个父亲可以拒绝。

林凡一笑,把琪琪抱在怀里,往别墅里面走去。

小傻抢先一步跑到门口,摇晃着尾巴,似乎是在欢迎主人回家。

“小凡养的这条狗可真聪明。”

凌天看着成精了一般的小傻,摇着头自言自语道。

几分钟后,别墅一楼客厅。

林凡和凌雪菲挨着坐在沙发上,琪琪被林凡抱在怀里,凌天夫妇则坐在侧面一排,小傻趴在沙发旁边,非常安静。

凌雪菲扭头看向琪琪,在心里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说道:“琪琪,我们”

结果话还没说完呢,琪琪就在林凡的怀里扭动着小身躯,面朝向林凡,双手捧着林凡的脸,眨巴着明澈漂亮的大眼睛说道:“粑粑,琪琪想吃冰淇淋。”

“小馋猫。”林凡摸了摸琪琪的小脑袋瓜,说道:“爸爸给琪琪去拿。”

说着,林凡就要起身。

“坐下!”凌雪菲一拉林凡的胳膊,把他拽住,没好气的看了琪琪一眼。

小家伙现在是越来越机灵了,看情况不对就想逃。

“琪琪。”凌雪菲喊了一声。

“麻麻。”琪琪缩在林凡的怀里,看着凌雪菲,眼睛一眨一眨的,嘟嘟着小嘴巴,模样十分可爱。

“叮!萌系boss琪琪对您发动卖萌攻击,您的怒气值清零,攻击力清零,并且与琪琪好感度增加100。”

面对着宝贝女儿的卖萌,凌雪菲怎么也凶不起来,摇了摇头无奈一笑,说道:“琪琪,今天没有做好准备,我们就先回来,明天再去幼儿园好不好?”

“不好。”琪琪撅着小嘴,直接拒绝。

“你看那么多小朋友都乖乖上幼儿园呢,琪琪也要乖哦。”凌雪菲的语气依然极尽温柔,抚摸着琪琪的小脸蛋说道。

“不要,不要,不要。”琪琪摇晃着小脑袋,说道:“琪琪要跟粑粑在一起,不想一个人去幼儿园。”

说完,还抱紧了林凡的胳膊。

林凡“呵呵呵”就笑了起来。

女儿这么粘着他,亲近他,林凡很开心,很满足。

只是笑了没两声,就被凌雪菲暗含杀气的眼神给瞪回去了,顿时没了声音。

“琪琪呀,难道你不想认识新朋友吗?不想跟其他小朋友一起做游戏吗?”凌雪菲继续循循善诱。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苏糖轩辕谨
苏糖轩辕谨
老苏家终于生闺女了。  于是,穷的叮当响的日子,火了!  “爹,我在山上挖了一篮子大白萝卜。”  奶声奶气的小姑娘,把手里的小篮子递到了苏老头面前。  苏老头:“……”  脑袋“嗡”的一声。  这么多
风中的叶子
闪婚老公上头了,日日拦腰宠
闪婚老公上头了,日日拦腰宠
原本该是姐姐的大喜之日,却因为逃婚,妹妹临危受命,代替出嫁,步入了京市顶级豪门的大门。她的新郎,是家族的掌权人,外界传他是个清心寡欲、工作狂上身、严肃古板的男人。新婚之夜,他竟直接出差,留下她独守空房
佚名
陆沉
陆沉
黑雾弥天,永夜将至。  少年陆沉,穿越神鬼横行的志怪世界,成为蜀山弟子。  修炼是不可能修炼的。  只能刷刷怪,做做任务,勉强维持生活。  于是多年后,蜀山多了一个无敌世间的执剑人。  执三尺青锋,背
少年剑神
蜀山执剑人陆沉
蜀山执剑人陆沉
黑雾弥天,永夜将至。  少年陆沉,穿越神鬼横行的志怪世界,成为蜀山弟子。  修炼是不可能修炼的。  只能刷刷怪,做做任务,勉强维持生活。  于是多年后,蜀山多了一个无敌世间的执剑人。  执三尺青锋,背
少年剑神
离婚后,傲娇前妻被疯狂打脸
离婚后,傲娇前妻被疯狂打脸
穿越回五年前,他的五年“婚姻体验卡”竟提前到期!“咔嚓”一声,一纸离婚协议砸得他措手不及。正当他心灰意冷,准备靠“小蓝片”一了百了时,系统惊现:“叮咚!自噶成功,解锁勇士大礼包,攻略女神即开挂!”离婚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