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俗人秦琼

第494章 趁人之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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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494章 趁人之危

秦琅听了心头沉重。

百姓们虽然活下来了,可依然在苦撑,而且撑不住了。

没有资本的小老百姓,是最没有抵抗风险能力的,遇到这种大灾大难,他们是最惨的一群人。

除了卖房卖地,那就只能是卖儿卖女甚至是卖妻了,但多数普通百姓,家里也只是破屋三两间,根本不值钱,尤其是这种灾年。

至于说地,其实他们又有多少地能卖?

本来均田令在关中推行的就不够,多数百姓只分到极少地,而且多是口分田,不是永业田,这些口分田他们也是没资格卖的。

可是不少百姓还是在想办法卖。

口分田不能卖,那就租,把地租给地主,一次租断或者是租个十年八年的,只收极少的租。

他们的口分田本来就相当于是租了朝廷的地,人死地收,每年交租,只是这租子极少,尤其是新税法下,亩租才三升粮。而就算是租官员或官府的职田、公廨田,亩租都是六斗起的。

这些不多的地,是他们生活的保障,地再少,有点地终究是自己的,没灾的时候起码能有些保障。而一旦把这口分田也租出去了,那就意味着再没有资产了,以后只能沦落到给别人佃田或做工,更加没保障。

可他们也只能顾及眼前。

许多人都觉得秦琅为人较仁慈、大方,都想找秦琅借钱借粮,或者是干脆把地租给秦琅。

“三郎,现在外面很大贵族大户都在趁机收地收人,价格都十分便宜划算。口分田买断,一亩地一年只要二斗粮,另外每年代交三升的租而已。再一次性给一石粮就行。”

所谓买断,就是这块本来属于百姓的口分田,以后就只能交给地主来经营了,原田主已经无关,直到他死亡,不得收回不得改租等。

待他死亡后,这块地由官府收回为止。

一亩地,买断价是一次性先给一石粮,然后每年两斗租,再代交三升赋。而一亩地,一年最少也能有一石的收益,这还不算地里能种些杂粮等的收益,怎么算都是极划算的。

毕竟地主们出租田地,普遍是五成租,甚至是四六、三七分,地主是拿大头的,一亩按一石算,地主都至少要收五斗租。

把百姓的地买断拿来出租,就算一年收五斗租,那他付掉给原田主的二斗三,都净剩下二斗七了,更别说实际收益更高。

有些人急着出手的,甚至连一次性的那一石粮都拿不全。

这种时候买地,确实划算了。至于百姓手里的永业田,这时买就更划算了。价格便宜,还不用担心官府收回。

“这是趁人之危。”

秦琅叹道。

“可这世道如此,行情如此啊。”

灾年最难的还是那些以前欠了债的人,这个时候债主追债,能把人逼疯掉。没钱还,那就把一切值钱的都拿来抵债,实在没值钱的了,那就拿人抵债,儿女老婆都行。

许多人跑来找秦家,就是觉得秦琅名声好,就算卖,秦家估计也能出个好点的价钱。

一个年轻人跪在了秦琅面前。

他希望自卖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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