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凡林小巧

第三千零二十三章 巍峨仙宫(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三千零二十三章 巍峨仙宫

这里,是核心区域,能埋葬在这里的,最弱的也是大罗金仙层次的高手。

他们的大坟之中,好东西自然极多。

以往,这里对于两族天骄而言属于禁地。

但此刻,陈凡的信仰之力完全克制,让它们完全爆发不出可怕的威力,直接被横扫。

半日后,陈凡联合暮云仙君斩杀了足足十具骷髅人,得到了大量宝物。

周围,皇甫皓月灵韵也带着一群高手终于屠杀到最核心位置。

还有玄冥三人。

此刻,人人手持一件仙宝,浑身破烂,但却充满了希冀。

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但收获太大了。

只要不死,出去之后必然是武神强者。

直接一步踏入各自势力的最高层!

灵韵和皇甫皓月,甚至可以直接接管两大超级古族。

玄冥三人若是不出意外,也会有两人直接成为轮回王者!

灵族和皇甫氏族天骄只剩下十位,但几乎人手一件仙宝,浑身破烂,脸色煞白。

玄冥三人也出现在他们不远处。

同样如此。

没有再彼此厮杀。

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最深处的所在,看到了那座超乎想象的巍峨仙宫。

太庞大了!

其中浓郁的仙气,哪怕是相隔甚远,吸上一口都觉得心旷神怡。

“老天,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一些人震惊,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即便是这些天骄,面对这些也难以平静。

“果然,若非拼死一战,还根本找不到这种地方来!”

“之前在外围的大坟便是大罗金仙的,甚至还有太乙玄仙的,那这里应该是什么人物的?”

很多人自语,忍不住暗自咽了口口水。

想象,都觉得骇人听闻。

“莫不是传说中的仙帝级强者所在?”

此言一出,诸人眼中更是放光了。

真若是如此,那可真就是天大的际遇了。

哪怕是九死一生,也值得闯一闯了。

修炼者,本就逆天而上,不进则退。

武道,也必争!

如此大机缘,真若是舍弃的话,无人会心甘。

哪怕是前方有着大群的仙兽!

这一刻,饶是灵韵皇甫皓月也心中不静。

毫无疑问,这里必然是最大的机缘之地,只要得到,那就天大的机缘,哪怕是陈凡也休想再掌控他们。

“少主,干吧!”几为灵族天骄激动开口,眼中发光。

皇甫氏族之人也都差不多。

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

这些人能活下来,一个个都是真正的天骄人物,极为强大,心比天高,充满了自信。

只要能够成功,再大的损失都是值得的。

哪怕是死亡!

灵韵皇甫皓月再度相视一眼,也都能看出彼此眼中的激动。

这一刻,他们同样都没有退缩。

“干,但不能盲目而为,其中的仙兽太多了,贸然冲击,我们必死无疑!”皇甫皓月沉声说道。

“对,要想办法,将其中的仙兽引诱出来,然后我们设法冲进去!”灵韵也开口说道。

众人闻言,一个个点头。

“好,那就各自施展手段,引诱它们,或者干脆布置超强禁制,困住它们!”

“好,一起动手!”

尘浮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狂龙下山,美女总裁倒追我
狂龙下山,美女总裁倒追我
十年前,东城第一世家惨遭灭门,十年后,楚铭强势回归,仇深似海,他必将血债血偿。面对背叛和欺骗,他绝不心慈手软。面对爱情与关心,他也绝不会让心爱的人受伤。
毛豆咘丁
棺香美人
棺香美人
下载客户端,查看完整作品简介。
铆钉
综影视之情深缘就不浅
综影视之情深缘就不浅
漫天大火,烧倒了鹿台,烧灭了成汤江山,可我堂堂九尾天狐苏妲己偏偏不信这个邪!定要找回那个爱我入骨的大王! 1.傲慢与偏见~莉迪亚贝内特 2.泰坦尼克号~原创 3.暮光之城~原创 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玄女 5.哈利波特~原创 6.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盛墨兰 7.老九门~原创 8.甄嬛传~华妃娘娘 9.美人为馅~原创 10.开端~原创 11.星汉灿烂~原创 12.香蜜沉沉烬如霜~穗禾 13.欢乐
尹家崽儿
玄学王妃太无敌!禁欲残王破戒宠
玄学王妃太无敌!禁欲残王破戒宠
玄门大佬姜灵穿越成抱错的忠义侯府二小姐,带着龙凤胎萌宝,捉鬼除妖!算命吃瓜!惊爆皇都!【玄学+宅斗宫斗+萌宝+甜宠】 上门认亲第一天,揭穿白莲假小姐真面目,捉鬼炸了侯府!偏心爹娘赶她走?一颗药丸,瘸腿多年的祖父站起来,打的爹娘嗷嗷哭。后来,他们后悔跪下求原谅,姜灵:晚了! 她的符,镇宅保命!她的药,活死人肉白骨,千金难求! 笑话她带着拖油瓶,嫁不出去?大儿子言出法随!小女儿,一只傀儡以一敌百!
豆喵喵
换来的短命夫君,要靠我用异能救
换来的短命夫君,要靠我用异能救
我生活在末世时代, 无意间我穿书了,现在我面临以下问题: 庶出的妹妹非要换亲。 我:换吧,只要条件到位,没什么不能谈的。 换来的未婚夫是个短命的。 我:无所谓,又不是破产,况且我有木系异能。 被换走的那个以后会成为护国将军,位高权重。 我:没事,让他当不成将军不就完了! 死对头将来要登基。 我:那要不,咱们造个反?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