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等分的未来

蓝素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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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蓝素诗

就能力而言,我个人觉得子贡才是孔门第一。甚至,当时还有不少人认为子贡比孔子本人还要厉害。因为子贡除了会做生意之外,还是一位杰出的外交家。他曾经受孔子派遣四处游说,在诸国间纵横捭阖,史记记载:“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

单凭这一点,子贡,即端木赐,就不弱于后来的苏秦张仪。

但即使如此,子贡本人也承认过,自己不如颜渊。他称自己“闻一知二”,而颜渊能“闻一知十”。虽然这么说可能也是顾及孔子的喜好,但两人能放在一起比较,也足以证明颜渊的实力。

好像又扯远了,蓝素诗自然不是颜渊那样的天才,但是道德水平却如颜渊一样。颜渊最让后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道德水准,即安贫乐道,“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颜)回也不改其乐。”

这是圣人的品质,也是蓝素诗的品质。这个品质很难培养,这也是蓝素诗最大的闪光点。或许也有因为蓝晓英的教育。

不过蓝素诗虽然安贫乐道,但是她并非没有感情,她只是习惯了用面无表情来面对这个世界。她也有烟火气,比方说,下雨立马跑回家收衣服。

有她这样的家庭和出身注定是不幸的,她小时候一定反抗过,但她反抗不了全世界,只能冷漠地拒绝身边一切人,然后唾面自干,这样才能尽量保全自己。

我在想写蓝素诗后日谈的时候,才发觉蓝素诗好像没有大长篇的完整剧情,也没有特别突出的场景。她是剧情都是日常的,碎片化的。其实我觉得在她母亲去世之后可以详写一段,不过那个时候我忙着收尾,就匆匆略过了。

不过饶是如此,她也是人气非常的角色,我在这两天重看七等分的时候,发现她在日常中不少萌点,大受好评。

这些萌点就不一一细说了,怀念的自己往回翻,但是造成这些萌点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她其实有感情。会生气,会高兴,也会吃醋。她只是直,并不是傻。

有个小细节,不知道大家是否能想起来。苏陌说到“清寒初溢暮云收。更看碧天如水、月如流”这句词时,她说考试不考,没听过。苏陌说考试不考也可以试着记一点诗词,肯定没坏处。蓝素诗就回说:“光记要考的内容,就已经很费劲了”。

蓝素诗说这句话的时候自然也是有怨气的,因为她已经体会到了两者智商上的巨大差距,无论她怎么用功,也无法超越苏陌这个整天上课玩手机开小差的家伙。所以她不仅有脾气,其实也会嫉妒。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她说记不住,但后来考试考到这一句的时候,她还是答出来了。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小细节。

蓝素诗从一开始就是对苏陌有好感的,毕竟女生很难抗拒苏陌这样又帅又照顾她的男生。由于家庭问题,蓝素诗从小就被排挤和疏远,林悠冉刚来十六中的时候,也被同学传过“蓝素诗曾经偷钱”这种子虚乌有的谣言,她的风评可见一斑。

而苏陌这个不畏世俗眼光和言论的家伙,帮助她亲近她的时候,不知不觉对其产生好感也在情理之中。不过她也很聪明,她一开始就知道苏陌喜欢尹琳琅,所以并没爆发出来,后来知道尹琳琅拒绝了苏陌,女儿就出来了。

我蛮喜欢蓝素诗一本正经的性格,前期虽然看似对苏陌冷淡,但每次都能搭上他的茬。比方说苏陌说要和她打赌,赢了以后作业都让他抄。蓝素诗脸上冷淡没搭理他,但事后还是把自己作业递过去了。

此外还有一个苏陌失败的赌约也比较有意思,好像苏陌自顾自地和蓝素诗打赌,说要考上全市前五十,考上蓝素诗就让他亲一口。蓝素诗说,考不上就和她结婚。结果苏陌反对,并且开玩笑说,考不上就让蓝素诗亲他一口。当时蓝素诗表现很嫌弃,但是事后苏陌真没考上,蓝素诗却真的亲了他。

蓝素诗一本正经且认真的样子着实讨人喜欢,此外最吸引读者的,就是懂事了。她总是安安静静的,但是需要你的时候,她又会在。

其实尹琳琅也是这样的“懂事”,不过比起尹琳琅的温柔可爱,蓝素诗更加淡然。也正是因此,好人常常被欺负。

比方说云月影的女儿出来的时候,后宫群里面纷纷押注,苏陌会第一个跟蓝素诗坦白。因为蓝素诗性格淡然,给的压力最小。更过分的是,七夕节的时候,伊藤陌约了其他后宫,唯独漏了蓝素诗。因为他实在分身乏术,只能放弃一个。而放弃蓝素诗的代价最小,因为蓝素诗是个老实人,可能不会那么生气,可能不会那么难受。

这也是懂事的代价。

不过诚如苏陌所说,蓝素诗不需要可怜。她是一位将军,而不是公主。就像苏陌提出“桂木桂马”曾经提出的问题之后,两人的对话。

“你没有感觉过抑郁吗?”

“没有。”

“为什么你不抑郁呢?”

“为什么要抑郁?”

这和尹琳琅不同,尹琳琅有了一个看似圆满的家庭可并不幸福,蓝素诗虽然没有一个圆满的家庭但却异常坚强。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蓝素诗对于奥特曼的喜爱源自我小时候的经历,我幼年时邻居家是卖光碟的,有个比我小一点的孩子,整天放奥特曼看,最多的就是泰罗。而且我记得那是02、03年左右,电视台上也会放泰罗奥特曼以及恐龙战队。

其实奥特曼里面很多场景对小孩子来说是很恐怖的,而支撑我看下去的,就是等待着奥特曼的出场,只要奥特曼出现我就不会害怕了。因为奥特曼终将战胜怪兽,他们是保护人类的。

所以我让蓝素诗也喜欢奥特曼,在她小时候被蓝晓英殴打时候,渴望着一个奥特曼能来保护她。我很得意这样的设定,虽然可有可无。

说起来,我在第六十七章介绍过蓝素诗家的小区,那其实是我小学的时候住的地方,那个时候我在县城上学,但家里还没有在县城买房子,租的一间学区房。那可能比大城市里的城中村还要破旧,说是写蓝素诗的家,其实是在回忆我的童年。

此外蓝素诗扒人家窗户口蹭电视看,还有在上学路上的小店里面看动画片,也差不多是我二三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这片小区现在还在,如果以后谁要是来盱眙玩了,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当然,当年路两旁的小店都已经是没有了。

最后,下面这段话我本来是写在最开头的,写刘克庄的时候自然而然写到的,但是总觉得喧宾夺主了些,就剪切到后面了。

刘克庄的作品里面,有两句我非常喜欢。一句是“笑是非浮论,白衣苍狗,文章定价,秋月华星”,而另一句是“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我真的喜欢的不得了。

前者自不必说,有种飘逸的仙气,而对于后者,则是有种介乎“为赋新词强说愁”和“却道天凉好个秋”之间的感情。

我学生时代是狂妄的,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天生我以为木铎,我当仁不让。所以我瞧不起鲁迅,瞧不上老舍,瞧不上莎士比亚。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那是谁?不认识。

那时的我很年轻,全身上下都有一种莫名的自信,明明我也没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地方,明明只有年轻,但就是觉得只要自己想,很轻松就能超越鲁迅那种“偏激的愤青”。我可以让世界都听到我的声音,赞叹我写出的文章,我将来可以无所不能。

可是过了这么多年,在现实的鞭挞下,我认清了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意识到当年那个狂悖无知的小子就是坐在井底的蛤蟆,他抬头望着天,以为世界也就这么大。

是啊,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年轻的少年了。如今现在现实中也各种狼狈,只想糊口,不敢再想当年的“凌云壮志”。

真可谓,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

前几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穿着校服的家伙站在我面前质问我:“你怎么这样,你背叛我了吗?”

“啊,是啊,我就这样了,你能咋滴吧?”

哈哈,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玛德,写完发现还差几十个字就六千字了,算了不写了,睡觉。忽然发现这个蓝素诗的后日谈,蓝素诗本人占比并不大,但反正她都在书里,想看的自己回去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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