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神帝牧云王嫣然

第四千一百八十九章 死孙子总比死儿子强(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四千一百八十九章 死孙子总比死儿子强

陆青峰此时背负着三柄长剑,朝着叶族而去……冰啸尘左看右看之下,无人搭理自己,闷哼哼的也是朝着叶族而去了。

……叶族。

奚婉和叶雨诗二人,回到奚婉丹帝经常所在的山谷内。

山谷之中,一道身影,突然跑了出来。

“婆婆,你回来了啦!”

轻灵且稚嫩的声音响起。

“澹儿,你看这是谁?”

奚婉轻轻揉了揉牧雨澹脑袋,笑了笑道。

牧雨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叶雨诗,眼神放着光。

“好漂亮的姐姐啊!”

“澹儿,不得无礼!”

此时,山谷内,萧允儿现身,直接道:“这是你祖母!”

听到此话,牧雨澹朝后靠了靠,贴着奚婉丹帝。

这段时日,她与奚婉丹帝一直在一起,很喜欢这位白发婆婆。

祖母?

没见过啊!叶雨诗此时蹲下,看向牧雨澹,笑道:“还好不像我儿子,像允儿好,漂亮。”

萧允儿躬身施礼。

她想问牧云呢,可终究还是没问。

牧雨澹此时却是道:“祖母,我父亲呢?”

“你爹?”

叶雨诗上千,捏了捏牧雨澹小脸,笑吟吟道:“你爹死了啊!”

此话一出,牧雨澹脸上的胆怯,化作悲伤,小脸登时间皱成一团,哗啦一声,哭了起来。

萧允儿急忙上前,抱住牧雨澹。

奚婉白了叶雨诗一眼,训斥道:“小孩子,你骗她做什么!”

叶雨诗咳了咳道:“这臭小子的几个小兔崽子,可是烦死我了,一个个,光长年纪不长个,都几千岁的人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我都服了!”

牧云几个孩子,最小的也百十岁了,可是,活脱脱小娃娃。

人族哪有这样的?

而且一个比一个难缠。

叶雨诗是真的被烦死了。

“澹儿,不哭了,你奶奶骗你的,你爹活的好好的!”

奚婉和蔼道:“不哭了不哭了……”“那我爹呢?”

牧雨澹揉着眼睛,楚楚可怜道。

“你爹在另一个地方,短时间内,不会回来了。”

叶雨诗方才道:“放心吧,奶奶怎么可能看着自己儿子死?”

牧雨澹将信将疑。

萧允儿也是急忙将牧雨澹带走。

山谷内,只剩下奚婉和叶雨诗二人。

而在此时。

二人来到山谷之地内,一处凉亭内。

“陆青峰,出来吧。”

叶雨诗此时道。

山谷内,一道身影,徐徐跨出脚步,缓缓走出。

“牧云现在在哪?”

“应该在第七天界。”

叶雨诗开口道。

陆青峰点点头,转身就走。

“你这小子,不会对你小师弟的娘尊敬些?”

叶雨诗叫住道。

陆青峰脚步停下,随即道:“此间事情解决,叶族不会有危险了,我也该走了。”

叶雨诗看了陆青峰一眼,随即道:“你也不用太苛刻自己,你也没抢我儿子什么东西,不用老是有一种负罪感似的。”

“我父亲所遗留之一切,按道理说,青羽当时确实是给云儿准备的,不过你得到,这说明我父亲认可你。”

“你也不算抢了那小子的!”

陆青峰此时,神色微怔,随即道:“如果是他得到,或许也已经称帝了,今日就不会有此局面了。”

叶雨诗摇摇头。

蜗牛狂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开局挖了朱元璋祖坟
大明,开局挖了朱元璋祖坟
关于大明,开局挖了朱元璋祖坟:杨鸣穿越到了大明洪武三年。但是杨鸣只想回到现代社会。他放不下新婚的妻子和新买的大平层。系统提示:只要被人杀死就能穿越回去。于是杨鸣开始了疯狂寻死之路。要想死的快,就要去谋反。杨鸣带人攻陷了凤阳,直接挖了朱元璋的祖坟。朱元璋咬牙切齿:“你造反的时候,为何不告官?”杨鸣:“你造反的时候咋不告官?”朱元璋勃然大怒!……杨鸣拜见蓝玉。“太子朱标要死了,你的下场很悲剧,不如我
阳阳的回忆
傅爷,乖乖宠我
傅爷,乖乖宠我
宋星绾要嫁人了,未来老公是京圈太子爷傅承峥。传闻傅承峥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人称傅爷,人人都怕他。他身边更是左一个小秘,又一个红颜知己,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宋星绾真怕自己婚后得了病,一直害怕圆房。直到那天晚上,傅承峥进了宋星绾的卧房。早上宋星绾坐在床上发呆,生涩得跟十七八的小伙子一样,他身边那么多女人难不成都是摆设?次日,傅承峥英姿勃发,夫人,昨晚没发挥好,今天继续。
大糖堆儿
舔狗反派只想苟,女主不按套路走!
舔狗反派只想苟,女主不按套路走!
一次车祸,让我穿越到了都市爽文里当反派,只要苟到大结局,就能带着丰厚的报酬回到现实世界。 但是!这些绝色美女都不去给男主角当后宫,天天围着我转,是嫌我死的不够快吗? 别再穿丝袜、穿制服啦,你们都勾搭我干啥,去找龙傲天啊! 既然天命归我,那老子干脆和主角一决高下! 谁是主角,还特么说不定呢!
我是愤怒
四合院之我是猎人
四合院之我是猎人
王向东魂穿过去,成为一个开挂的猎人,体验那个年代的生活,感受那个年代的气息,重点是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2w0-166058
土豆三条
穿书:开局,睁眼就是失身现场
穿书:开局,睁眼就是失身现场
要说倒霉! 没有人比我更倒霉了。 因为嫉妒我的室友把我的名字写到了她的一本狗血年代文里,我竟然不争气的穿书到了同名同姓的美惨炮灰女身上。 开局,睁眼就是失身现场? 为保清白,跳河吧! 但,下一秒,捞我起来的这人,一身绿色军装!他,不会就是那个男主吧?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