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赘婿叶辰秦洛雪

第4069章(1/1)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4069章

第4069章

“自爆的那个黑衣人,是大仙拟造出来的?”

“是的。”镇元子笑着点头。

叶战问道:“大仙为何不直接告知太上皇,让太上皇去天圣大陆,要整那么一出,还把一个星球炸裂,让那么多无辜苍生死于非命?”

镇元子笑了笑,扶须说道:“如果直接告诉太上皇实情,太上皇会放在心上,一心钻进去研究毒龙岭内墓葬的秘密,反而会适得其反。”

“不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也应了道法自然的原理。”

“至于炸裂那颗星球,也是为了救太上皇的家人及部下,否则五族联军从天路攻下来,重大的冲击之下,会引爆那颗星球,爆炸产生的威力,会将数百万亿大军全部炸毁,死于浩瀚星海之中,被风化到茫茫星海之中,复活都无法复活,而炸裂那颗星球,使天路之下成为虚空,五族联军从上攻下来,没有星辰撞击,不会引发爆炸,也就相当于救了几百万亿大军了。”

“死几万亿人,救几百万亿人,哪个划算,不用我说了吧?”

叶战听后,如醍醐灌顶,大彻大悟。

才明白,自己误会镇元子了。

这老家伙,一直在暗中,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啊!

“镇元老兄,鸿钧没死,带着千万亿魔军卷土重来,你早知此事,肯定也知道,封印通往地界、冥界之路的人是鸿钧,怎么不早说,害我们猜疑来猜疑去?”通天教主问道。

镇元子笑了笑:“要是早说,你们还不得慌死,又看不到希望,就会给自己留后路,从而背叛陛下,投靠鸿钧,岂不糟糕?”

“那你现在说,就不怕我们留后路?”通天教主笑问。

镇元子哈哈笑道:“那你得问问这泼猴,太上皇获得了什么传承和记忆,然后你再寻思着,要不要给自己留后路。”

通天立即问道:“泼猴,太上皇获得了什么记忆和传承?”

孙悟空道:“太上皇获得的记忆是,墓主人是仙祖混元、魔祖恶元、神祖洪元、妖祖玄元、鬼祖灵元的师父圣虚始祖,而太上皇东皇太一那一世,则是圣虚始祖第九万零一次轮回,总共经历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次轮回,太上皇已经不是东皇太一,而是圣虚始祖了!”

“什么!”

所有人听后,惊愕无比。

因为他们中,基本都没有听说过圣虚始祖,只知道混元老祖是仙祖,魔祖是恶元,被混元打败所杀,至于什么洪元、玄元、灵元,他们都没听说过,甚至连史料上也没有记载,这还是头一回听说。

哪怕是镇元子,也对这些一无所知。

因为他师父混元老祖,从未跟他提起过这些,这还是头一回听说。

“那太上皇现在厉害不厉害?”叶战激动的问道,从圣虚始祖这个称号就不难听出,父皇现在应该非常厉害。

孙悟空道:“太上皇现在一身修为,如果全部消化,能有混元老祖那么厉害,甚至比混元老祖还厉害,只是还未消化,现在不过是大乘境五重,需要时间去消化,但不需要特别多的时间,预计三五十年就够,天界也就三五十天的事。”

“不过太上皇从黑衣人那知道了鸿钧的藏身之处,他让俺老孙转告陛下,趁鸿钧的修为还未彻底恢复,立即阻止他继续恢复修为,以免他完全恢复修为,那个时候,会给天界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鸿钧藏身在哪?”叶战当即问道。

孙悟空吐出三个字:“须弥山!”

“快!”

叶战催促了起来:“镇元、鲲鹏、通天、太上、元始、女娲你们速速去须弥山,将须弥山推平,阻止鸿钧继续修炼!”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替嫁后,玄学真千金她不装了
替嫁后,玄学真千金她不装了
在乡下待了二十年,温霜意被接回了温家。她以为等待她的会是兄友弟恭,父母宠爱。结果,奶奶厌恶她,妹妹设计她,父母觉得她多余。他们之所以会接她回来,只是为了替嫁。于是,她干脆利落的抛弃了温家!传闻,温霜意
余音袅袅
换亲后和糙汉大佬结婚了[八零]
换亲后和糙汉大佬结婚了[八零]
■预收:《娇软美人嫁给冷峻屠户以后[八零]》■美人与杀猪匠,先婚后爱,球球收藏~﹎﹎﹎﹎段评已开,一起来玩叭~文案:虞棠穿进八零年代富贵人家,还没等过几天安生日子,就被从乡下杀来的女孩揭穿了自己假千金
鹿灯灯
盲人神医
盲人神医
我是一名盲人按摩师,随着吴阿姨和王欣茹来到大城市打工,可她们总以为我是瞎子,经常在我面前,做一些羞羞的事情,甚至还对我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一个妩媚熟妇,一个高冷御姐,每天晚上我都被她们折腾的睡不着觉
醉奶先生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落魄千金舞蹈家+矜贵腹黑霸总+人间清醒+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和祁时风结婚三年,他一如既往地讨厌她。明明她是天赋型舞蹈家,出身名门,大方得体,明媚耀眼。可在别人嘲她不过是个替身,是祁时风的退而求其次
青岑可浪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结婚三年后,老婆平步青云,成为了杰出女总裁,最终抛弃了我,当我反手娶了小姨子后,我的身份曝光了。这时,他们全家才幡然醒悟,原来,前妻的一切都是我给的。
杨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