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道之主杨开夏凝裳

第一百四十三章 必死无疑?(2/3)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一百四十三章 必死无疑?

刚才的翻滚,是杨开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她,几乎所有冲撞的余力都被他一人的身体化解,苏颜本人的身子连地面都没有碰撞到。

嗤……被冰封的龟型妖兽带出一阵让人牙酸的摩擦声,将地面犁出一道深深的沟壑,滑出几十丈距离,才渐渐停了下来,定在杨开和苏颜不远处的位置。

天地间一片静谧,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怔怔地看着那倒在地上,紧紧抱在一起的男女。

换在平时,这种事情只怕会引起无数人的公愤。没有哪个男人能这样轻薄苏颜,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神圣高贵的,世人唯有仰望,只可远观不可亵渎。

但是此刻,却有男人伏在她的身上。

尽管如此,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对一个死人,你能生气么?

对一个死人,又有什么好气的。他拼了性命把苏颜救了下来,这是他临终之前应该享受的片刻恩泽。

所有人都觉得,在那种蛮力的冲撞下,杨开必死无疑。

唯独只有解红尘,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一双眼珠子都红了。

上次他亲眼看着杨开把玩着苏颜的玉手,就已经让他嫉妒成狂,如梦魇一般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每每想起便心如刀绞,而这一次这个人更过分,竟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了这样的事,让他如何能忍?

解红尘满腔的愤懑和怒火犹如决堤的洪水一般涌了出来,几乎让他失去了理智,盯着杨开的眼中,浓浓的杀机肆无忌惮地散开。

躺在杨开身下的苏颜,隔着上百丈距离,缓缓地抬起眼眸,冰冷地看了他一眼。

解红尘浑身一颤,陡然清醒了过来。再望向下方,却是满腹的懊恼和悔恨!

如果刚才是自己奋不顾身把苏颜救下来,那现在享受这种事情的不就是自己么?以自己的实力,即便被那龟型妖兽撞上一下,也绝对不会死,顶多就是个重伤。

以重伤之躯换取苏颜的青睐,这笔买卖怎么算怎么划算。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当时没能反应过来?为什么自己当时只沉浸在那巨大虚幻的苏颜的影子上,而忽视了她本人的危机

为什么这个人没被那虚幻的影子影响?

大好的良机,竟就这样白白错过!

狂风吹起,天地萧瑟。

拂动了苏颜的秀发,拂起杨开的衣袍,在烈风中哗哗作响。

没人敢上前,所有人都停在原地。

苏颜一双眼睛仰望着那混沌的天空,呢喃一般的轻哼歌谣从她的嘴中响起,这歌声旁人听不到,唯独只传入了杨开的耳中。

歌声飘渺,清冷中夹带着一丝向往。

伴随着歌声,她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轻拍着杨开的脑袋,宛如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在哄着孩子安睡。

一旁,那巨大的龟型妖兽扬起前肢,狰狞的面容定格在冰块中,仿佛随时都会将下面的苏颜和杨开踩成肉泥。

莫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家父吕奉先
家父吕奉先
吕逸穿越了,乱入东汉末年。开局中平元年的并州。这一年灵帝还健在,始终坚持祸乱朝政。这一年,黄巾之乱刚起,大贤良师张角病死。这一年,刘老板刚开始找合伙人,桃园结义如火如荼。何进还没进京,董卓还在西北开荒,丁原还没当上并州刺史,貂蝉还不满十岁...所以哪怕他是吕布的儿子,也还来得及。首先第一步,我不能死!
一世浮生若梦
749局请我捉妖,你占我道观?
749局请我捉妖,你占我道观?
魔都大妖在闹市渡劫,上万民众亲眼看到并拍下视频,引起全球轰动!为了解决这大妖,749局全员出动,奈何剿灭未果,相关高层最终决定请出绝世神话陈紫玄唯一亲传弟子李蓬蒿! 李蓬蒿追杀大妖整整五年,将其剿灭后再回道观,才发现道观被改成了景区? 李蓬蒿:你说什么?我回家还得买门票?
大白米
重生零二年,从小镇走向人生巅峰
重生零二年,从小镇走向人生巅峰
重生到零二年,这一次,我凭借着上一辈子的记忆,重新走了一遍仕途之路。 从小镇开始,我步步高升却也见到了很多人的不如意。 随着我的职位越来越高,我也明白了,什么叫做,权利越大,责任越大! 这一次,我要走到权利巅峰,善于权利!
佚名
闪婚当天,豪门继承人站起来了!
闪婚当天,豪门继承人站起来了!
一场股灾,江家急需联姻,听闻联姻对像是首富沈家瘸子,江家掌上明珠宁死不嫁,母亲只得命令苏晨曦替嫁。 为报养育之恩,以是她狠狠心咬牙嫁了。 嫁进门当天晚上,她就发现了老公的惊天大秘密。 苏晨曦表示,不劳外人操心。 沈家董事局上,当她的老公站起身,霸气凌然的夺下沈家掌控权时,苏晨曦瞬间成了人人羡慕的对象。 继妹悔红了眼,后悔当初看不上,现在高攀不起。 仇敌气炸了肺:这不可能。 一年婚约期满,丢下优秀
席宝儿
秦初二胖
秦初二胖
十四年前,他身受重伤,被人埋在土里,立了一个无字碑。 本已是死局,好在被一老头所救,才勉强活下来,却也丢失了记忆。 十四年后,老头将他带到墓碑前告知他一切,他才知道,他背负着怎样的血海深仇! 强者为尊,一剑化气,强者掌控规则。 他逆势而上,定要扭转乾坤! 找回丢失的记忆,誓报杀身之仇!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