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灵医林奇江若晴

第513章 周芳(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513章 周芳

当然,就算是林奇真杀了他,也没有关系。

他拥有英雄勋章,可以免受一切处罚。

林奇看了一眼王健,然后伸出手指头,真气运转,一下点在了王健的颈椎处,王健只感觉脖子以下的身体一麻,然后瞬间失去了知觉。

林奇将他身上的银针收回后,王健顿时像是一摊烂泥般,软倒在了地上。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王健尝试着从地上爬起来,却是身体完全没有感觉。

“让你身体瘫痪了而已,这样,你以后就在也没有本事去作威作福了。”林奇道。

“什么?”王健面如死灰,身体瘫痪了,那不就说他下半辈子只能在轮椅上度过吗?

林奇不管王健,转头看向了旁边的曾老板:“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我,我马上就放人。”曾老板一哆嗦,他见过狠的,却是没见过手段这么高端的,只是点了一下颈椎,就足以让人瘫痪。

“还有,现在先打电话报警,你也别想跑了。”林奇呵呵道。

曾老板顿时脸色一僵:“大哥,我也没做什么事,要不就算了,大家就当交个朋友。”

“你没做什么?”林奇哼声道:“你跟王健不就是一路货色?伙同王健把周芳抓起来,就是想在这个私人会所里,干些不正当的事情赚钱不是吗?”

“大哥,我们也只是讨口饭吃啊。”曾老板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少跟我在这里演戏,马上打电话报警,把你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交代好,不然,你跟王健一样的下场。”林奇低喝道。

曾老板脸色一黑,还想在说些什么,可一看地上像是烂泥般的王健,赶忙打了个电话报警。

他虽然犯了不少事,但是身上却没有命案,这进去最多就是判个无期,也不至于像这样生不如死。

很快,在接到曾老板的报警后,京城的警察就赶了过来,周芳和王小曼母女两人,也是顺利的得救。

只是周芳母女被关了几天,消瘦无比,蓬头垢面,像是经受了不少折磨似得,变得精神有些恍惚。

王梅急忙冲上去,一阵心疼的关切两人,同时也暗道这次绝对不能在心软了,一定要让王健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次警察来了不少人,似乎对曾老板也很熟悉,貌似早就盯上了这个曾老板,很快,他们非常熟练的盘查了一番现场,然后将这个私人会所的贴上了封条,带走了相关的嫌疑人。

林奇跟警察交涉一番后,便是要带着王梅还有周芳母女离去。

不过就在这时,一个穿着警察制服,人高马大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林奇注意到,他的肩章上有一个非常闪亮的国徽。

这个警衔的级别非常之高!

“你就是林先生吧?”这位中年男子笑着道。

“你认识我?”林奇一愣。

“王新是我儿子。”中年男子提醒道。

林奇顿时反应过来:“你是王鹏,王局长!”

大小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宋病吴亚雪司雅
宋病吴亚雪司雅
天生的宋病,获得了一个。(疑难杂症?妇科不孕?…来摸摸,哪里生病摸哪里…都能轻松吸收治愈,更能将吸收的疾病送给别人。)宋病当即走上了一条摸病救人、积德行善的道路。结果,好心治好女友的眼睛,挽救十八名身患绝症的陌生人。却反手被女友和这些人告上了法庭。告他无证行医。最终被判罚五百万。于是,宋病只能无奈将病还给了这些驴。果断转行当上了一名有爱的兽医。半月后,女友和十八驴却急了。十八马户“宋神医,我们错
雪风心凌
天命反派,开局强娶黑丝女神!
天命反派,开局强娶黑丝女神!
前世血汗工厂猝死的黄朗,穿越成为龙国顶级武道世家,黄家嫡子。 魂穿后,他本想享受一世荣华富贵,但却觉醒了天命大反派系统。 什么? 我自带吸引气运之子的体质? 七天后气运之子重生,来找我报仇? 当黄朗知道,叶凡重生后,找他这个天命大反派复仇时,黄朗开始火速布局…… 于是重生后的叶凡傻眼了。 tmd,什么鬼?! 前世的命中贵人不知所踪? 前世为救自己而死的红颜知己,竟然要嫁人了? “究竟是哪个老六,
我是兔子
星际?赶海的好时代!
星际?赶海的好时代!
一睁眼,我看到的不是熟悉的末世,而是另一个世界。 后来我才知道,我来到了星际。 小手一挥,异能还在。 从继承到的小星球开始直播赶海,我竟然得到了星际居民的喜欢。 没见过正儿八经的美食? 没关系,来我直播间! 没看过主播赶海? 没关系,来我直播间! 在星际时代,看我靠着赶海技术和料理技能成为直播一姐! 轻轻松松走上人生巅峰!
佚名
王子枫袁雯洁
王子枫袁雯洁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
小豌豆本尊
夭寿!公司坐满前女友?
夭寿!公司坐满前女友?
毕业,他选择进入一家公司面试。 结果没想到,周围竟然暗藏着数个网恋分手的前女友,高冷女总裁竟然也是其中之一。 想离职,却走不了,只能与前女友们展开极限拉扯。 跟女同事玩游戏被女总裁现场抓到。 他:总裁,我错了。 控制欲前总裁:难道我不比游戏好玩吗? 他:??? 尼玛!这水深火热的上班生活啊!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