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青年闯天下

第四百四十五章 呜妄城的老板娘(1/3)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四百四十五章 呜妄城的老板娘

看到这些主神都愿意跟着郝洪亮去西部高原,霍方芳的心里很高兴。她兴奋地对他们说道:

“好啊!你们大家都跟着我家亮子去吧。人多势众,一定要好好保护他的安全。”

“芳芳,不能让他们都跟我去。公司总部这里也需要有人保护,必须要留下几个才行。”

郝洪亮急忙拉着霍方芳说道。

“主人,这里的安全是没问题的,您就放心吧。”

达拉主神笑着对郝洪亮说道:

“我的主神庙里还有很多高手,让他们过来几个就足以保护这里的安全了。

另外,我还听说,八位主神大佬已经放出狠话来了,任谁都不能招惹咱们这个公司,否则杀无赦。”

“为什么?”郝洪亮疑惑地问道。

“主人,这很正常啊。那八位主神大佬都鬼精得很,达蛮主神和他的两个儿子都受了重伤,他们肯定是猜到了什么。

哼,这次算他们长眼了。主人,咱们先去干正事,以后有时间了,再来收拾他们。”

圣器梦幻灵脆生生地给郝洪亮传音说道。

它对郝洪亮很有信心。只要郝洪亮的修为一到,绝对能够与他们八位主神大佬相抗衡。

去西部高原幽鸣族的矿区救人,不但需要这些主神们的帮助,而且还需要很长的时间。郝洪亮非常担心“好味儿集团公司”的安全问题,听了达拉主神和圣器梦幻灵的的话,他放心了,决定把幻集群、竞雅他们几个,还有这帮主神们全都带上,全力以赴去西部高原救人。

临行前,在霍方芳的要求下。郝洪亮在“好味儿集团公司”大厦的顶端设置了传输信号的阵法,开通了手机、电脑的无线信号,方便与家人的联系。

“芳芳,我们都去西部高原了,你也回上界吧。”

“你去你的,我还要在这儿多住两天。”

霍方芳让郝洪亮先走。她自己要在神界多走走多看看,一是多熟悉熟悉神界的人文环境;二是挑选出几个好地方,看看以后把家安在那里好。

“好吧。达拉城主,你留在这儿保护好芳芳的安全,千万不能让她去危险的地方。”

郝洪亮对达拉城主说道。

“请主人放心,我一定保证主母的安全,绝对不会让主母去历险的。”

达拉城主向郝洪亮保证道。

“好。再见了。”

郝洪亮满意地点了点头,朝着霍方芳挥了挥手。然后,把幻集群、竟雅等人和众主神全都收进了圣器梦幻灵的空间里,直奔神界的西部高原而去。

※ ※ ※ ※ ※ ※ ※ ※ ※ ※

神界的西部高原。

西部高原的幽鸣族,是神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处神界的西部高原地带,有数十万个大大小小的晶矿,分别蕴藏有各系的能量晶石,也是神界能量晶石的主要来源地。

但是,由于西部高原的地理特殊,环境气候相当恶劣。加上当地的幽鸣族人很是强悍、不好惹。一般普通的主神根本就不敢随便招惹他们,就连主神大佬们也都不愿意染指这个地方。

大凡来西部高原的人都是前来与幽鸣族以物易物的。他们主要是在这里交换一些晶石和奴隶,其他的人与幽鸣族非敌非友、互不来往。

由于西部高原环境气候的原因,西部幽鸣族地域广阔、人烟稀少,劳动力极其匮乏,尤其是采矿的人员更少。

津萨达瑞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万古镇天
万古镇天
关于万古镇天:少年林天,本是落魄小家族的旁系子弟,却因一场意外,获得了镇天古碑的传承。这是一片强者为尊的世界,武道之巅,王朝林立,宗门如云,异族虎视眈眈。他以凡体起步,历经万险,终以自身意志与智慧,撼动九天十地,成为独一无二的绝世存在!
隔壁村霸
开棺大吉
开棺大吉
有人说我是无垠之水,注定一生漂泊,晚年凄凉。我认为他说的对,因为我这一生不仅居无定所,四处漂泊,人生轨迹更是起起伏伏,时运时好时坏,短短十几年,就经历了数次大起大落。在我最阔的时候,在全国各地有十三家商铺,土地数块,投资过房地产,和山西煤老板一起投资过电影,还资助过内地某男歌手出唱片。而在我最穷困潦倒之际,寒冬腊月睡过桥洞子,就着雪水啃过冻馒头,甚至翻过垃圾桶,只求能翻到一些别人扔掉的残羹剩饭。
末日诗人
年总有病似的,一边虐妻一边宠妻
年总有病似的,一边虐妻一边宠妻
嫁给年彦臣的那天,是郁晚璃的噩梦。 她是杀父仇人的女儿,年彦臣要她用一生来赎罪忏悔。 他恨她,折磨她羞辱她,却又在暗中帮助她,深爱她。 年彦臣:“如果你怀上我的孩子,便是贱种,我会送到孤儿院。” 实际欣喜若狂,将千亿资产都转移到孩子名下。 年彦臣:“你求我也没有用,滚!” 实际背地里出手帮她扫平所有障碍。 后来郁晚璃才知道,他暗恋她十年,他给她的爱,远比恨要多得多。
佚名
诸天轮回之从仙路开始
诸天轮回之从仙路开始
沈平康就要死了,脑癌!  出生于小县城的他来大城市里拼搏奋斗几年,这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而是给他带来了一身的病痛,脑癌晚期,可他不想死啊……
流去的时光
七零之我靠纸扎手艺混的风生水起
七零之我靠纸扎手艺混的风生水起
关于七零之我靠纸扎手艺混的风生水起:李弘文穿书了,穿到了一本恶毒女配逆袭的年代文里。女主有空间,女配有超市,他只有前世的纸扎技艺,可这个年代这门手艺是禁忌啊!!!好在前世的一个一直没用的技能这个世界能用,于是一个让熟悉剧情的女配意外的酱油男配出现了。他不应该跟那些人一起住知青点么?怎么自己过了?他怎么那么有钱?居然能一直在黑市买东西?书里不是写他娶了一个绿茶女知青么?怎么现在两人一点火花都擦不出
怡红院的布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