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色总裁未婚妻

第770章苏若雪(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770章苏若雪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许你去俗世,更不许你去找那个沈浪!”凌轻语皱眉说道。

苏若雪眼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神色如常道:“是……”

凌轻语叹气道:“姐姐也是为你好,若雪,你别再纠结以前的陈年旧事。你修行天赋极佳,林海天山再无第二个人有你这种天赋。

见苏若雪神色有些不对,凌轻语继续说道:“若雪,沈浪那小子是配不上你的。你现在已经突破问境巅峰,而沈浪不过问境初期,想必你已经甩他十几条街了吧?不要再对沈浪念念不忘,免得影响修行!”

“姐姐不必多说,若雪心中自有分寸。”苏若雪淡淡说道。

“好,别辜负了姐姐和凌家对你的一片期望,去吧。”凌轻语笑道。

“是。”

苏若雪应了一声,身形一闪,血色的身影消失在树林间。

进入了落日森林,苏若雪目色低垂,心情莫名的复杂。

一年,时间并不长。

某些人某些事,苏若雪又怎么可能轻易的忘掉。

但物是人非,她已经再也回不去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旗子,只是一个杀人如麻的魔女,自己和他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沈浪和伊怜两人通过天苍山的传送阵传送到华夏国西川省的昆仑山境内。

“嗖!”

白光一闪,两人传送到了一处树林中。

一条小溪旁,立着一块巨大无字石碑,正是昆仑山结界的入口。

正值夏日,日光正浓,树影成荫。

“回来了!”沈浪终于松了一口气。

“是啊,去昆仑山结界不到半年,但觉得过了好几年一样。”伊怜微微叹气。

之前她是被阴阳门武修追杀,才逃到了昆仑山结界,那些日子她一直在不停的逃亡,但最后还是被抓了。

最绝望的时候,沈浪出现了,把她救了出来。

“对不起,是我连累你了。”沈浪抱歉说道。

“不许你再说这句话!”伊怜堵住了沈浪的嘴,明媚一笑,道:“小怜愿和你同生共死。”

“嗯。”沈浪微微点头,情绪有些复杂。

“对了师兄,你这次回来,还打算去昆仑山结界吗?”伊怜问道。

“等迷雾鬼林秘境开启,我还会去一次的。”沈浪没有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可是……”伊怜黛眉一皱。

现在沈浪既被阴阳门追杀,又要被玉女宫追杀,要再昆仑山结界,处境会非常的危险。

但伊怜终究没有说出反驳拒绝的话,她知道沈浪的性格,一旦认定了某件事情后,没人能改变他的选择。

伊怜隐约觉得,凭沈浪性格和他现在眼界,俗世估计也留不住他吧。

花幽山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绝世医尊
绝世医尊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为筹钱给妹妹治病,叶辰决定向阿姨妥协了! 而在一场意外之下,叶辰获得先祖传承,从此化身绝世医尊,霸道女总裁、隔壁小萝莉、艳丽女邻居纷纷找他看病。 一手银针渡人,反手掌握生死!
麦哈奇与巧克力豆
渣前夫,不孝子,我选痴心小狼狗
渣前夫,不孝子,我选痴心小狼狗
(父子火葬场+女强)一场骗局,换来五年婚姻。丈夫出轨,儿子厌她,黎青萝日日饱受折磨。当丈夫三番两次偏袒白月光时,当她九死一生产下的儿子为白月光推她落水时,当父子二人舍她去死时,黎青萝的心彻底死了!爱人先爱己,从此后她只做自己的女王。离婚后,她重启事业,找到亲生父母,身边也多了一位霸道粘人的小狼狗。人人都说京圈太子爷有一位挂念六年的白月光,圈内不少人嘲讽黎青萝,妄想攀高枝,等到太子爷白月光归来,早
唐无忧
重生八零嫁给全军第一硬汉
重生八零嫁给全军第一硬汉
扑街网文作者姜绾一朝穿越,重生成八十年代一个体重300斤的黑胖村姑。没有金手指,没有空间!原主奸懒馋滑,嗜赌成性,又穷凶极恶的拐走了养子卖掉还赌债,这一手的烂牌让姜绾差点崩溃。不怕的!咱减肥赚钱!斗极品、虐渣渣!靠着双手一样打造出一番新天地,不但将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还带着军区大院的女人们一起发家致富。面对成功后身边一双双看向姜绾的炙热眸子。身为全军第一硬汉的乔连成磨了磨牙,搂住她纤细的腰肢,一
九羊猪猪
木屋求生:开局激活签到系统!
木屋求生:开局激活签到系统!
天黑世界降临,世界重启,所有人类都只有一座小木屋。 白天可以外出寻找资源,致力升级小木屋。 “叮,系统提醒!”“天黑了,它们出现了,请立刻回到小木屋。 否则它们会霸占你的一切,并将你给撕成碎片。” 无数人类,惊恐的望着窗外的世界,瑟瑟发抖的渡过每一天。 所有人都在艰难求生,而陈浩开局觉醒签到系统,只要每日签到就可获得意想不到的宝物!
皇月
长生:我真的只想睡觉
长生:我真的只想睡觉
沉睡十年,再睁眼已经物是人非。 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村子,他不由得叹气。 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他就获得了一个长生系统,从此见证了历史变迁,最美山河。 看着一个个故人死去,他早已麻木,处理后事,换个新地方生活,行云流水…… 你要问他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 他:“没办法,死不了啊,不信你试试!”
佚名